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關於印發《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領導同志
工作分工》的通知
煤安監辦〔2013〕21號
機關各司室,有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領導同志工作分工》已經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013年第13次局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現予印發。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3年6月25日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領導同志工作分工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實行局長負責制,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
付建華 局長 負責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
黃玉治 副局長 協助付建華局長負責辦公室承擔的黨務、紀檢、人事方面工作;負責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安全生産許可證頒發管理、煤礦安全準入審核、檢查指導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及整頓關閉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監察司。
李萬疆 副局長 負責煤礦事故調查處理、職業健康、執法監督等方面工作。分管事故調查司。
楊 富 副局長 負責煤礦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安全生産科研及科技成果推廣、安全技術保障、指導煤礦瓦斯治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科技裝備司。
宋元明 副局長 協助付建華局長負責辦公室承擔的文秘、財務方面工作;負責指導煤炭行業安全基礎管理、安全培訓等方面工作。分管行業安全基礎管理指導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