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7日電(記者 陳煒偉、朱立毅)國家煤礦安監局27日對外公佈相關通知指出,近期,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8家煤與瓦斯突出鑒定機構對2011年以來相關突出鑒定工作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發現涉及97處礦井的鑒定報告存在問題。
根據這份通知,這些礦井鑒定報告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部分煤礦企業圈定委託鑒定範圍,委託鑒定機構僅對淺部或突出危險性較小的煤層進行鑒定,個別煤礦企業甚至通過故意破壞鑒定機構佈置的監測儀器、在測點周圍另行打鑽降低該測點周圍瓦斯壓力、對有關區域煤層進行瓦斯預抽等方法人為干預鑒定結果的真實性。
此外,通知指出,部分突出鑒定機構未嚴格按照《煤礦瓦斯等級鑒定暫行辦法》規定佈置指標測定或採取煤樣地點,測點不能有效代表被鑒定煤層的突出危險性,鑒定結論不能作為判定礦井(煤層)突出或非突出依據,有的鑒定報告甚至沒有對被鑒定礦井給出明確結論。
為防止因突出鑒定結果不實誤導、弱化礦井瓦斯管理工作,引發瓦斯事故,國家煤礦安監局對這97處礦井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重新組織進行突出鑒定或直接認定為突出礦井;二是重新組織鑒定的,鑒定結果經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審定批准前,一律按突出礦井進行管理;三是自通知印發後超過6個月仍未完成重新鑒定工作的,直接認定為突出礦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