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環保系統決定從今年7月份起,利用兩年多時間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污染減排、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發展保護雙贏和生態城市建設六個環保攻堅戰,力爭到2016年,PM2.5年均濃度在2012年的基礎上下降20%以上,區縣跨界斷面水質達標率力爭達到80%,受保護地區佔國土面積比例達到17%,全市環境質量整體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和黑臭水體。
在大氣污染治理中,天津市全面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落實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頒布實施細則,加強以PM2.5為重點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嚴格控煤、控車、控塵、控制工業污染和控制新建項目排放。
在保障飲用水安全上,天津市將推進引灤上遊潘家口、大黑汀水庫水源地保護及天津市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工作,協調河北省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加大水質監測頻次,消除引灤水污染隱患。完成全市工業企業排放影響地下水基本情況調查,集中整治違法排污企業,狠抓大型滲坑治理。加快河道監測網絡建設,逐步消除黑臭水體。
在做好污染減排工作中,天津市將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過快增長。完善減排監測、統計、考核體系,加強減排監督檢查和動態管理,實行區縣約談、掛牌督辦、限期改進、通報批評及“區域限批”等管理手段,推動完成重點減排工程,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
在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方面,天津市將加大對自然保護區、重要生態功能區的保護力度,劃定並嚴守生態紅線。嚴格執行小城鎮建設環保“三同時”制度,完善農村污水和垃圾處理系統。完成農村土壤調查,啟動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工作。
在發展保護雙贏方面,天津市將主動服務經濟發展,加快大項目好項目環評審批,嚴把環境準入關。堅持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的聯動機制,促進區域佈局優化。加強對建設項目審批、驗收和後評價全過程各個環節的管理。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做好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和重點企業清潔生産審核工作。
在生態城市建設方面,天津市將結合實施生態市建設行動計劃,推進清水、綠化、凈化工程,加快生態區縣、鄉鎮和村的建設。推進郊野公園建設,提升人居環境功能。加強與周邊地區協作,建立聯防聯控、能源共享機制,共同改善區域、流域環境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