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同呼吸,就要共奮鬥”
——解讀國務院常務會議大氣污染防治十措施
新華社北京6月14日電(記者 羅沙 吳晶晶 顧瑞珍)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指出必須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多管齊下、科學施策,把調整優化結構、強化創新驅動和保護環境生態結合起來,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務,確保防治工作早見成效。
藍天白雲是人們對美麗中國最樸素的理解,治理大氣污染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中央政府出臺措施、打出重拳,彰顯出對遏制大氣污染,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生存環境問題的決心。
“空氣質量與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息息相關。”環保部部長周生賢表示,我國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以PM2.5為特徵污染物的區域性大氣環境問題日益突出。“既然同呼吸,就要共奮鬥,大家都盡一把力”。
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減少污染物排放,嚴控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增産能,大力推行清潔生産,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對此,專家們表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不僅是環境保護的一大進步,更是經濟發展方式的一大轉折。解決大氣污染問題必須要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上下工夫,用法律、標準“倒逼”産業轉型升級。
“我國日益突出的區域性複合型大氣污染問題是長期積累形成的。”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孟偉表示,治理好大氣污染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付出長期艱苦不懈的努力。
2012年底,環保部公佈了《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這是我國第一部綜合性大氣污染防治規劃。規劃提出到2015年,我國重點區域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年均濃度要分別下降10%、5%。這份規劃最大的亮點,就是把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PM2.5污染問題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環境權益。
“我國大氣污染類型已經由燃煤型污染轉變為目前燃煤—機動車—工業排放多類型污染、高負荷共存的重度複合大氣污染類型,這是發達國家所沒有經歷過的新情況。”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賀泓表示,“這沒有現成經驗可循,治理大氣污染是一項長期複雜的系統工程。”
“我們要抓緊修訂法律法規,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著力解決責任不落實、公眾環境權益保護力度不夠、環境違法行為懲處不力等問題。”周生賢表示。
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求,要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推行激勵與約束並舉的節能減排新機制,用法律、標準“倒逼”産業轉型升級。
會議同時指出,要建立環渤海包括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加強人口密集地區和重點大城市PM2.5治理,構建對各省(區、市)的大氣環境整治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將重污染天氣納入地方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根據污染等級及時採取重污染企業限産限排、機動車限行等措施。樹立全社會“同呼吸、共奮鬥”的行為準則。
據悉,針對大氣污染違法行為,環保部、發改委等部委於今年5月至11月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其中要重點查處的就包括民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污染違法問題。
而京津冀等地也已在産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調整、機動車治理等方面打出“組合拳”,合力聯防聯控大氣污染,推進區域空氣質量改善。專家表示,大氣污染區域聯防聯控應形成區域大氣環境管理的法規、標準和政策體系,建立重大環保項目的統一規劃機制、跨區域污染防治協調處理和會商機制、區域環境信息共享機制等。
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認為,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措施包括大力推行清潔生産,重點行業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等,都是在“找突破口,對症下藥”。
夏光説,“我們只要搞好規劃、配套措施、安排資金、共同行動,幾年下來會看到成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