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財政共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17.5億元,用於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和農業綜合生産能力,支持農民購買先進適用農業機械。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實施,對提高我國農業機械裝備水平、促進農業穩定生産,增加西部地區農民持續增收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是調整優化農機購置補貼結構,補貼機具種類擴大到12大類48小類175個品目,基本覆蓋了農林牧漁業生産主要的機械設備,提高了農業綜合生産能力。
二是提高中央財政補貼限額,增加農民購買能力,將擠奶機械、烘乾機單機補貼限額提高到12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穫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單機補貼限額提高到15萬元;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限額提高到25萬元;甘蔗收穫機單機補貼限額提高到20萬元,廣西壯族自治區可提高到25萬元;大型棉花採摘機單機補貼限額提高到30萬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可提高到40萬元。
三是繼續在山西、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新疆、寧波、青島、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同步實施,使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體系更為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