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煤礦安監局按照年度監察執法計劃要求,組成監察執法工作組,深入剛察縣熱水、外力哈達和祁連縣默勒等礦區,分別對青海西海煤炭公司及其所屬柴達爾礦、海塔爾礦、西海煤電公司默勒三礦、多隆二礦和博海煤炭公司振興煤礦等單位開展監察執法。執法工作組結合各煤礦工作實際,制定監察執法工作方案,明確監察執法內容和檢查重點,對高瓦斯礦開展了重點監察,做到檢查覆蓋面符合執法計劃要求;對其它礦井重點檢查礦井主要設施設備和生産環節,以企業是否落實《七條規定》為重點內容,採取現場和圖紙資料對照檢查,分析礦井整體安全生産保障程度。針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薄弱環節,執法工作組向有關煤礦企業下達了監察執法文書共9份,作出責令企業限期整改的現場處理決定7項,並對問題較嚴重的1處煤礦實施行政罰款。現場監察結束後,組織召開了通報會,向有關煤礦企業提出隱患整改和進一步做好煤礦安全生産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通過此次集中開展監察執法活動,有力地查處了煤礦違法違規行為和安全隱患,促進了煤礦安全大檢查工作的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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