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關於
促進國家民委直屬院校與澳門高等院校
加強合作的框架協議正式簽署生效
2013年9月2日下午,《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關於促進國家民委直屬院校與澳門高等院校加強合作的框架協議》簽字儀式,在國家民委機關多功能廳舉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等教育輔導辦公室主任蘇朝暉作為澳門特區政府代表,國家民委港澳臺辦主任俸蘭作為國家民委代表,共同簽署了《協議》。
該《協議》自2011年開始醞釀。在國務院港澳辦、教育部等部門的指導和支持下,經國家民委與澳門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的共同努力,在2年後正式簽署生效。該協議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支持祖國民族教育事業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為大陸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廣大學子打開了一扇新的窗口,也成為國家民委與澳門特區政府間加強交流合作的一道新橋梁。
《協議》的內容主要包括:開展學生、學術和行政人員的交流,雙方高等院校及研究機構之間開展合作項目,獎學金計劃等內容。隨著《協議》中合作項目和具體政策的逐步落實,惠及到的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學子將越來越多,國家民委直屬院校與澳門教育界的交流將更加順暢。
澳門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國家民委副主任李昭、丹珠昂奔,及教育部有關負責同志等出席了簽字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