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焦點網”、“社會焦點網”等11個網站被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公安機關集中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持續發力
江蘇警方成功偵破系列自建網站冒充記者實施敲詐勒索案件
一度被網民認為“背景深厚”、“大有來頭”,卻是個別不法分子私自建立、專門用來實施敲詐勒索的“今日焦點網”、“社會焦點網”、“環球視點網”等11個“權威”網站,日前被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這是全國公安機關集中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取得的又一戰果。在公安部指揮部署下,江蘇警方近日在徐州成功偵破一起自建網站冒充記者實施敲詐勒索系列案件,打掉以仲偉、樊宇肖、鞠俊等人為首的四個犯罪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查破涉及7個省27個城市的網絡敲詐勒索案件120余起,涉案金額300余萬元。
記者了解到,2011年5月以來,江蘇省徐州市經濟開發區多家單位接到“今日焦點網”、“社會焦點網”等網站發來的傳真信件或自稱網站記者編輯打來的電話,稱采寫了該單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負面新聞,要求出錢擺平,否則將在網站進行刊登炒作。一些被敲詐單位從維護形象、消除影響角度出發,多以花錢消災的方式解決事情。掌握相關案件線索後,江蘇省公安廳高度重視,立即部署徐州市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開展案偵工作。經縝密偵查,一個以仲偉、竇玉剛為首的自建網站假冒記者、瘋狂實施敲詐勒索活動的犯罪團夥浮出水面。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仲偉,男,45歲,江蘇省金湖縣人,中專文化,曾在金湖縣郵政局工作。2010年以來,仲偉相繼註冊了“今日焦點網”、“社會焦點網”、“社會網”、“時代焦點網”、“今日視點網”、“現代焦點網”等六家網站,自任網站負責人。此後,仲偉夥同他人,通過自建的這些所謂新聞和維權網站,假冒記者的身份,以在網上發佈或揚言發佈負面新聞為由,對政府、企業和個人瘋狂實施敲詐勒索,在江蘇、安徽、山東、河北、貴州、山西等地作案60余起,涉案金額200余萬元。
犯罪嫌疑人竇玉剛,男,48歲,江蘇徐州市人,大專文化,當過中學老師,後在徐州經濟開發區政宣辦工作。在仲偉犯罪團夥中,竇玉剛承擔了主要爆料人的角色。2011年以來,竇利用在政府宣傳部門工作的職務之便,多次向仲偉爆料供其實施敲詐勒索行為,並以中間協調人的身份出面“擺平”事情,與仲偉瓜分敲詐勒索所得。
犯罪嫌疑人黃濤,男,24歲,河北邢臺人,其在北京從事軟體工程師工作時結識仲偉,2011年10月被仲偉聘為網站管理員,在敲詐勒索活動中專門負責發帖、刪帖和組織網絡“水軍”惡意炒作。
就在被公安機關抓獲前不久,仲偉、竇玉剛團夥還剛剛“敲得一筆”。2013年4月,徐州經濟開發區一房地産公司收到一份以“社會焦點網”的名義傳真過來的“新聞稿件”,稱公司某地産項目存在違規問題,擬在網上刊發曝光。幾天后,一自稱是該網趙姓記者打電話到公司,要求公司負責人到北京解決此事。出於維護公司形象的考慮,公司負責人在北京與“趙記者”見面商談。見面後,該公司拿出合法審批材料,證明沒有“新聞稿件”中所寫的違規一事。“趙記者”卻稱“越是假的老百姓越願意看”,威脅説如果發到網上將對公司形象不利,提出花20萬元擺平此事。後公司找到以“善於”擺平類似事件的竇玉剛出面作為中間人,最終分兩次共支付10萬元了結此事。警方後來查明,“趙記者”即為仲偉,其爆料內容正是竇玉剛所提供,敲詐勒索所得錢款被仲偉和竇玉剛平分。
像這樣內外勾結實施網絡敲詐勒索的犯罪手法,仲偉和竇玉剛早已是輕車熟路。2011年以來,仲偉僅勾結竇玉剛實施類似的網絡敲詐勒索案件就達13起,涉案價值達70余萬元。如,2012年11月,竇玉剛將道聽途説的所謂徐州經濟開發區某外資企業“零地價”用地的情況提供給仲偉。仲隨即就此編撰一篇“新聞稿件”,並以“社會焦點網”的記者的身份傳真給該企業一份“核稿函”,揚言要在網站刊發,最終敲詐勒索26萬元,其中仲偉分得14.7萬元,竇玉剛分得11.3萬元。
在偵辦仲偉等人利用網絡實施敲詐勒索案件時,徐州警方順藤摸瓜,又分別破獲了以樊宇肖(女,43歲,江蘇南京人,自稱中國地方新聞網江蘇頻道負責人)、鞠俊(男,32歲,江蘇南京人,自稱某電視臺外派江蘇攝製組負責人)等人為首的另外三個利用網絡實施敲詐勒索犯罪活動的團夥。這四個團夥有時單獨作案,有時交叉結夥,相互提供線索實施敲詐勒索。如在敲詐江蘇淮安一單位時,仲偉向樊宇肖提供所謂該單位存在商業賄賂的信息,樊宇肖直接根據仲偉的爆料整理出一篇稿件,並給該單位發了一份“核稿函”,要挾對方稱如不花錢“處理”將進行網絡炒作。後通過所謂“贊助費”的形式,兩人平分了敲詐得手的2萬元。
經初步審查,仲偉等四個犯罪團夥,分別形成了爆料人爆料、槍手加工材料、網絡推手炒作、網站管理者發帖刪帖、幕後策劃者實施敲詐勒索的完整鏈條。這四個團夥實施敲詐勒索犯罪活動的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均利用自建或租用的所謂“權威”網站,假冒記者的身份,先在網站發帖或將擬發的帖文傳真給被敲詐對象,以要求核稿為名施加壓力,實施敲詐勒索犯罪。得手後,再進行刪帖或承諾不予“報道”,有的還會在其網站進行所謂的正面宣傳。為掩人耳目,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勒索錢財時還以所謂“贊助費”、“廣告費”等形式給受害方開具票據。
據辦案民警介紹,這些犯罪團夥為了更有效地向被敲詐對象施壓,刻意虛構“顯赫身份”,極力顯示自己“來頭不小、能量很大”,都會把自建的網站冠以“中國”、“社會”和“焦點”、“熱點”等名稱,吹噓是“中國最富價值、最具影響力的互聯網平臺”,並且還是“黨政部門決策參考及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徑和渠道。”此外,他們還偽造大量五花八門的“新聞工作證”,編造“合法”的記者身份,並在自己的名片和核稿函上醒目地印上網站由諸如全國人大、中紀委等中央有關部門主辦的字樣,並經常嚇唬被敲詐對象稱要將情況報送中央有關部門、抄送中央新聞單位,陣勢十分唬人。被敲詐勒索對象經常不明所以,難以查探虛實,往往懷著花錢消災的心理讓其屢屢得逞。
如仲偉就曾在其名片正反兩面均上印上國徽,並介紹其網站是由全國人大、中紀委、中華新聞集團、全國新聞網絡協會、世界中華民族協會、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聯合主辦,全國人大常委會主管。網站編委會還下設華東區委會、華北區委會、華南區委會、西南區委會、特區委員會,仲偉自任華東區委主任。
警方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不法分子以在網絡上發佈、刪除等方式處理信息為由,對他人實施威脅、要挾,索取公私財物的敲詐勒索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決不手軟。警方也提醒,遇到網絡敲詐時,受害人要切實提高法律維權意識,認真核實嫌疑人的網站信息、單位情況與個人真實身份,並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