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第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精神,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亂收費問題,按照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2013年工作安排,9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開展全國教育收費專項檢查的通知》(發改價監〔2013〕1713號),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工作。
專項檢查從9月中旬開始,至12月底結束。重點查處中小學校、幼兒園收取與入園入學挂鉤的捐資助學款,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收取借讀費、贊助費,未經法定程序審批以中外合作辦學名義亂收費,高等學校擴大範圍收取研究生學費,以熱門專業、學分制名義提高標準收費,違反自願和非營利原則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等違規收費行為。
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正確估價當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形勢,結合正在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聽取群眾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意見建議,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與教育、監察、財政、審計、新聞出版等部門的協調配合,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秩序。通知強調,要高度重視清退工作,依法督促有關單位將多收費用退還給家長和學生,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件要予以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