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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強化措施積極促進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9月15日 12時46分   來源:海南日報

    記者9月14日從海南省殘聯獲悉,海南省日前下發了《關於做好2013年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殘聯集中開展高校殘疾人畢業生的就業情況調查,強化措施,積極促進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

    記者獲悉,海南省將多渠道幫助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實現就業。一是將高校殘疾人畢業生作為按比例安排就業的重點對象,協調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推動達不到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確定一些崗位,優先招錄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動員和鼓勵用人單位為高校殘疾人畢業生提供就業崗位,積極安排殘疾人大學生就業。用人單位每安排一名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按當年安排殘疾人就業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職工人數。

    二是要在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中爭取一定的比例安排高校殘疾人畢業生。鄉鎮、街道殘聯和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崗位,要優先錄用高校殘疾人畢業生。

    三是要加大對自主創業高校殘疾人畢業生的扶持力度,切實落實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對暫不具備小額擔保貸款條件、首次創業的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可通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給予設備扶持或資金扶持,切實為高校殘疾人畢業生解決創業資金不足的難題。引導鼓勵高校殘疾人畢業生社區就業和居家就業。

    為切實做好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工作,海南省要求各市縣殘聯于2013年11月30日前,及時將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信息及時錄入《殘疾人就業和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實名制信息數據庫,以便針對殘疾人畢業生提供各項就業服務。 (記者 張惠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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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2年底我國有2000余萬殘疾人實現就業
· 七部門出臺《關於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章:勞動就業
· 三部門關於加強殘疾人職業培訓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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