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模範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弘揚黨的優良作風,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堅決反對“四風”,省級領導幹部現就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作如下承諾。
一、帶頭不收禮不送禮。不違反規定接受和贈送現金、禮品、有價證券、支付憑證。
二、帶頭反對奢侈浪費。不接受超過規定標準的接待,不使用超標準住房、辦公用房及辦公用品,不違反規定使用小汽車,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三、帶頭反對跑官要官。不提拔不重用跑官要官的幹部,不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不搞任人唯親,不為任何人提拔調動説情打招呼,不洩露幹部選拔任用有關情況。
四、帶頭遵守市場規則。不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工程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採購、房地産開發與經營、礦産資源開發利用、仲介機構服務等市場經濟活動,不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國有企業經營活動,不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批辦各類行政許可事項。
五、帶頭管好身邊人員。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不允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或到異地工商註冊登記後在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仲介服務等活動,不允許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以本人名義謀取私利。
六、帶頭改變陳規陋習。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不借機斂財,堅決反對單位之間、上下級之間用公款拜年、送禮。
七、帶頭反對特權現象。不謀私利、不搞特權,堅決反對以任何形式侵佔公共利益和群眾利益,不為子女親屬升學、就業、晉陞職務等請托打招呼謀求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