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財政下撥2013年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資金9.16億元,用於提高殘疾人員、“三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和參戰參試人員(含參與鈾礦開採軍隊退役人員),以及老黨員(建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2013年截至目前,中央財政共安排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資金302億元,惠及全國986萬優撫對象。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第602號令)有關規定,財政部和民政部已于近日聯合下發文件,規定從10月1日起,再次提高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殘疾人員、“三屬”、“三紅”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分別提高15%;在鄉老復員軍人定期定量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月人均提高5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人員(含參與鈾礦開採軍隊退役人員)和未享受撫恤補助的老黨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420元(月人均提高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