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中央財政向浙江、福建下撥1.18億元中央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用於今年23號颱風“菲特”及其造成的暴雨洪澇災害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過渡性生活救助、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和向因災遇難人員家屬發放撫慰金,幫助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