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北方地區中小學校冬季取暖專項督導工作的通知》,將於11月初開始對北方地區中小學校冬季取暖工作進行專項督導,11月15日前結束。督導範圍包括北方地區冬季取暖的18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中小學校,主要目的是督促各地各校切實抓緊做好中小學校冬季取暖工作,確保廣大師生溫暖、安全過冬。
這次專項督導的主要內容是地方政府和中小學校冬季取暖工作的責任落實,取暖資金劃撥和使用,校舍門窗安裝完好,取暖物資準備,暖氣、煤爐等取暖設施設備的購買、更新、裝配、運轉,取暖的安全防範、安全教育等情況,重點督導農村偏遠地區中小學校、寄宿制學校冬季取暖工作。專項督導將採取中央、省、市、縣四級聯動方式開展,先由地方政府進行全面自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將自查整改情況形成報告,以省政府名義報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各地自查整改情況,成立專項督導組,對問題較為突出的省(區、市)進行實地督查,實地督查以抽查學校、走訪調查等方式進行。督導結束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向社會發佈各地自查整改報告和國家專項督導報告,以便接受社會和媒體監督,把中小學冬季取暖防凍工作落到實處。
這次專項督導,是繼今年9月開展甘肅7.22定西地震受災學校秋季開學復課情況專項督導工作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全面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把中央對廣大師生的關愛關懷落到實處,解決好廣大人民群眾和師生最為關切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的又一有力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