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治以西寧市為重點的東部城市群建築施工揚塵污染,改善城市空氣質量,青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日前下發相關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控制建築施工揚塵污染,全面推進建築施工現場容貌秩序化和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化為目標,對市政、建築、拆遷等工地和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揚塵污染行為進行集中治理,形成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防治長效機制,切實減少工地揚塵,降低對周邊環境和群眾生活的影響。
實施意見明確了一系列控制建築施工揚塵污染的具體措施,要求施工現場封閉施工,在建工程主體必須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全封閉,施工現場內道路、加工區、辦公區、生活區必須設置合理並採用混凝土進行硬化,施工現場土方必須進行百分之百覆蓋,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須採取綠化、灑水或其他防塵措施。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大門出入口處必須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和污水沉澱池,對駛出施工現場的機動車輛沖洗乾淨後方可上路行駛。建築物內施工垃圾的清運,必須採用相應的容器或管道運輸,嚴禁淩空拋擲。臨街主要道路和生活區拆除房屋必須按要求設置封閉圍擋。混凝土攪拌設備、粉料筒倉要使用收塵設施,保證粉料筒倉表面清潔、無粉料物質粘附等。
為確保措施落實到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或不定期進行暗訪、抽查,對於建築施工企業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未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