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再次彰顯了中央落實八項規定、糾正“四風”的堅定決心,充分展示了中央紀委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務實作風。國家質檢總局黨組和質檢系統廣大黨員幹部表示,堅決擁護中央紀委的禁令,堅決落實中央紀委的要求。駐質檢總局紀檢組監察局迅速行動,及時轉發了中央紀委的通知,並提出明確的貫徹落實要求。
一是要求各單位從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持之以恒反對“四風”的高度,充分認識嚴格執行《通知》要求的重要意義。各單位一把手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要及時傳達貫徹《通知》要求,確保本單位及所屬企事業單位不購買、不印製、不寄送賀年卡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臺事務、僑務等工作需要的,也要提倡節儉,從嚴控制。質檢系統各單位和黨員幹部要以改進作風的實際行動,不斷深化和鞏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成果,不斷深化和鞏固質檢系統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
二是要求各單位財務和審計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嚴肅財經紀律,強化審計監督,相關費用不準轉嫁攤派,一律不予公款報銷。
三是要求質檢系統各單位和黨員幹部結合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繼續嚴格執行廉政準則的各項要求。各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要強化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堅決予以糾正;對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問責、決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