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日從教育部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家教育信息化總體要求,全面提升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教育部決定實施全國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教育部提出,將建立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標準體系,到2017年底完成全國1000多萬所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新一輪提升培訓,提升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學科教學能力和專業自主發展能力,推動每個教師在課堂教學和日常工作中有效應用信息技術。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將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納入教師和校長培訓必修學時(學分),原則上每五年不少於50學時。試行教師培訓學分管理,開展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學分認定,推動學分應用,激發教師參訓動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本地區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新一輪全員提升培訓。地市及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專項培訓和專題教研,組織開展區域性教師全員培訓。健全中小學校本研修管理制度,確保研修質量。中小學校要將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作為校本研修的重要內容,將教研與培訓有機結合,重點通過現場診斷和觀課磨課等方式,幫助教師解決實際問題,促進學用結合。
教育部依託現有資源,建設資源共建共享服務平臺,匯聚各地培訓課程資源和培訓服務信息,建立優質資源遴選機制,推動資源交易與交換。對通用性強的優質資源進行加工升級,啟動教師培訓MOOC(大規模開放在線課程)建設工作,利用合作項目引進和開發優質資源,建立優質課程資源庫。各地要重點建設典型案例資源,支持中小學與高校及教師培訓機構合作,開發微課程資源,滿足教師個性化學習需求。充分利用已有平臺匯聚本地資源,與國家平臺實現互聯互通。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將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作為教師資格認定、資格定期註冊、職務(職稱)評聘和考核獎勵等的必備條件,列入中小學辦學水平評估和校長考評的指標體系。中小學校要將信息技術應用成效納入教師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促進教師在教育教學中主動應用信息技術。各省要安排專項經費,支持管理平臺建設、專項培訓、資源開發和能力測評等工作。中小學校要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安排資金,為本校教師學習和應用信息技術創造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