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舟山群島新區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環境保護部組織完成了《浙江舟山群島新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此次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較好地實現了與《規劃》編制的全過程互動。經過數次實地調研、多次專家諮詢論證、反復修改完善,從發展空間、資源環境承載力、生態環境影響和環境風險等方面,預測、評價了《規劃》實施可能産生的不良環境影響和潛在的生態風險,提出了主要島嶼和海域功能定位、發展條件和發展空間的環境保護要求,以及新區産業規模和佈局的優化調整建議。
在環評工作過程中,環境保護部有關司局積極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環評技術單位溝通協調,全面加強對環評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先後兩次組織有關領域知名專家對環境影響評價的階段性成果進行論證,為《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文本的完成奠定了重要基礎。
近日,根據最終修改完善的環評技術成果,環境保護部印發了《關於浙江舟山群島新區發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意見的函》(環辦函〔2013〕218號),從區域發展目標、重點區域和海域生態環境保護、産業佈局和規模、污染物控制以及區域生態風險防範等方面提出了進一步做好《規劃》實施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將作為今後一段時期內舟山新區發展的環境保護工作重要依據和指導。
《規劃》環評工作由清華大學總體牽頭,北京清華同衡規劃設計研究院、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交通運輸部規劃研究院以及舟山海洋生態環境監測站等單位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