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連市就業管理中心出臺了創業就業扶持政策操作辦法,明確了享受政策的條件和辦理程序。
扶持政策包括:2012年10月16日以後在大連行政區域內由初次創業人員創辦、正常納稅經營1年以上、帶動20人以下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營實體,3年內,企業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享受全額補貼;由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初次創辦的經營實體,可享受一次性6000元的創業資金補貼;當年新增就業崗位招用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可按照每人2000元的標準享受一次性帶動就業補貼;符合條件的企業當年新增就業崗位招用城鎮登記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3年內為就業困難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享受50%的補貼等6個方面。(記者 王榮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