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就修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工作人員守則》(以下簡稱《守則》)相關情況回答記者提問。
1.為什麼要對《守則》進行修訂?
答:原《守則》是2004年銀監會根據原《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基本精神,結合銀監會工作人員履職特點制定。原《守則》施行以來,對規範銀監會全體工作人員履職行為,促進勤政廉政起到了積極的作用。2006年1月《公務員法》實施後,原《守則》內容需要與公務員法銜接,進一步體現《公務員法》精神;同時,隨著建設法治型、責任型、廉潔型和服務型銀行業監管機構和學習型組織的推進,對銀監會工作人員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根據《公務員法》基本精神、踐行銀監會“為民監管”理念,對原《守則》修訂完善。
2.修訂後的《守則》有哪些基本內容?
答:修訂後的《守則》仍為十條,語言更加精練,有利於教育宣傳,也便於大家記憶和監督執行。《守則》對銀監會工作人員處理與國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單位、同事及家庭成員的關係作出了規範,同時在工作人員勤政廉政建設及保持良好精神面貌等方面也提出了要求。十條守則分別強調了理想信念、守法、學習、監管理念和監管文化、服務意識、接受監督、保密、“四德”建設、廉潔自律和遵守紀律、團結協作等內容,重在為銀監會工作人員立言立行指明方向。
3.這次修訂《守則》有哪些重點?
答:此次修訂在對原《守則》內容重新整合的基礎上,將黨的“為民務實清廉”的執政理念、《公務員法》對國家工作人員勤廉規定體現到銀監會工作人員守則之中,重點突出以下內容:
一是將黨的十八大對黨員幹部的政治要求寫入《守則》。包括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想信念,增強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和制度自信;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國家榮譽、利益和金融安全;遵守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
二是將銀監會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提出的“為民監管”價值追求和經過實踐檢驗有效的監管理念寫入《守則》。中央確定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銀監會緊密聯絡本部門實際,將“為民監管”作為銀行業監管工作的價值追求,對統一全系統工作人員認識,深入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具有重要作用。銀監會成立伊始,即提出了“管法人、管風險、管內控和提高透明度”的監管理念。10年來我們落實上述監管理念,維護了銀行業的安全穩健運行。因此,有必要將踐行“三管一提高”的監管理念寫入《守則》,成為全體工作人員的行為規範。
三是將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寫入《守則》。國際金融危機後,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已經成為國際金融監管界的共識,我國《銀監法》也賦予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義不容辭的責任,作為銀行業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應有這方面的自覺。
4.怎樣才能保證《守則》落到實處?
答:一是要求各級派出機構和會機關各部門及時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守則》,熟悉條文內容,領會精神實質。採取張貼、開闢內部網頁專欄、電子屏幕滾動顯示及組織考試等多種形式做好《守則》的宣傳工作。二是將督促檢查工作人員遵守《守則》的情況列為日常監督的內容之一,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綜合檢查亦將檢查《守則》落實情況列入其中,形成促進《守則》落實的工作合力。三是全體工作人員在年度總結工作時,要自查遵守《守則》情況;領導幹部在參加年度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時,要將本人遵守《守則》及教育指導分管部門工作人員遵守《守則》情況作為彙報內容。四是將《守則》教育列入銀監會每年新錄用人員入會法紀教育培訓課程,教育引導新錄用人員養成良好的政治品德、法紀素質、廉潔素質、團隊意識,始終保持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