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農牧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從11月20日起,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安廳、總工會等8部門聯合開展農牧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其中,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參與尚屬首次。此次專項檢查持續到明年1月20日。據了解,此次專項檢查的範圍包括使用農牧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檢查招用農牧民工較多的建築施工、加工製造、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檢查內容主要為用人單位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牧民工工資情況;遵守最低工資規定情況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情況;企業經營者拖欠農牧民工工資逃匿情況;用人單位與農牧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等。檢查中,對存在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情形的拖欠農牧民工工資案件,將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對無故拖欠農牧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還要將向社會發佈;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將積極協調當地人民法院儘快執結。今後,內蒙古自治區將不斷完善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程度、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推進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管理、農牧民工資發放實名制及一卡通等,實施源頭治理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理拖欠農牧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完善預防和解決拖欠農牧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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