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歲末,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安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務廳、省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總工會決定,從2013年11月20日至2014年1月20日在全省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
此次專項檢查全省範圍內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築施工、加工製造、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等。
我省成立了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將全省市縣劃分為8個檢查片區。據悉,元旦、春節期間,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將安排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在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輪流坐班接訪。
據介紹,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處理。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處理的同時,還要向社會公佈。對近3年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在3起(含3起)以上、或拖欠數額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或拖欠人數達20人(含20人)以上的施工單位(及勞務公司),以及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施工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2起(含2起)以上的建設單位,要對其法定代表人進行1次約談。被曝光、公佈或被約談的用人單位出現新拖欠的,要加大處罰力度;同時,落實“黑名單”制度,將其錄入銀行徵信系統,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清出我省建設施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