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12月2日,中國旅行社協會第四屆二次理事會在安徽省池州市召開。國家旅遊局副局長、中國旅遊協會副會長吳文學出席會議併發表講話。
吳文學指出,要正確認識旅行社業的昨天,科學評估旅行社業的現在與未來。改革開放之後特別是近十年來,中國旅行社業不斷發展、壯大,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旅行社25946家,實現營業收入3374億元,佔旅遊業總收入的13.03%,從業人員31.82萬人,佔旅遊從業總人數的2.36%。十年之前的旅行社業是旅遊業諸要素的核心要素,是促進旅遊産業發展的重要生産力,是連接旅遊生産服務各個環節的紐帶,是溝通旅遊生産、消費的橋梁,在擴內需、促消費、增就業、促交流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現在的旅行社業依然是我國國內旅遊的基礎,是旅遊者服務的先導力量和重要力量,是決定旅遊産品和服務質量的重要因素,是影響旅遊市場秩序的關鍵環節。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自由行等旅遊方式的興起及多種因素的影響,旅行社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戰,但決不能因為這些新情況包括新經營體的進入,就否認旅行社業的存在和發展前景,我們堅決反對任何“唱衰”旅行社業的説法:一是旅行社業作為專門從事旅遊服務的企業,在信息掌握、線路安排、旅遊接待等方面,能夠提供更加專業、便捷的服務和“全程一站式”服務,其作用不可替代;二是旅行社業利用自身資源,以變求新,把線上營銷和線下營銷有效結合,鞏固存量市場、增加增量份額,打造更專業、更高性價比的自由行等個性産品,從多方面入手主動調整業務模式和産品結構。
吳文學指出,要把貫徹落實《旅遊法》的挑戰轉化為機遇。一是深化對《旅遊法》的全面認識。《旅遊法》是一部維護消費者、經營者和從業者合法權益的維權法,是一部對規範經營、服務合同、監督管理、市場秩序等提供依據的規範法,是一部健全體制、政府功能、強化規劃、發展機制、促進旅遊生産力的發展法。二是深化對《旅遊法》的正確理解。各個旅遊市場主體特別是旅行社要更加全面和綜合的去理解和貫徹《旅遊法》,而不是局限在第三十五條的相關規定上,否則就過於狹隘,失去了立法的宗旨。三是深化對《旅遊法》挑戰的應對。《旅遊法》並沒有禁止旅遊購物,只是禁止不規範的旅遊購物;國家旅遊局也沒有發佈禁止旅遊購物消費的文件,而是在施法中查處了拿回扣的侵權購物。從現在開始,在全國開展低價組團、違法購物專項整治行動,要讓違法購物店關門,查處違規社、違法導遊。四是深化對《旅遊法》機遇的捕捉。要善於“利用倒逼機制”,對陳舊的、完成生命週期的做法進行大膽改革,著力解決扭曲的經營模式,理順旅行社與導遊的關係,依靠市場儘快垂直分工,停止租賃、挂靠等惡性競爭經營方式,加強企業誠信品牌建設。
吳文學特別指出,要著力建設好旅行社業這一旅遊強國的基礎。一是國家旅遊局要把助力旅行社業發展擺上行業工作的首位。沒有旅行社業的強大,就沒有旅遊業的強大,沒有旅行社業與導遊的形象,就不會有中國旅遊業的形象乃至世界旅遊強國目標的實現。國家旅遊局要研究政策促進發展,要促進業態結構調整,要強化服務,支持企業做強,要加強監管,減少違法和樹立形象。近期在施法專項活動中,要總結推廣一批好典型,查處一批違法案件和企業。二是旅行社業要有戰略思考、戰略定位和戰略選擇。大企業要借大勢,做優做強;國有企業要立足樹立品牌,引領發展;股份制企業要釋放經濟活力;小企業要多生少死,求發展;積極探索專業化、網絡化、品牌化和多元化的經營模式。三是旅行社協會要立足現在,謀劃未來。協會要凝聚企業共識,定期發佈公告,引領行業發展。
會議聽取並審議通過了中國旅行社協會會長張立軍和副會長季若荔所做的旅行社協會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及建立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的決定,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主要負責同志就《旅遊法》實施以來的執法情況進行了通報。中國旅行社協會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共計200余人參加了此次會議。
會前,吳文學在安徽省旅遊局、池州市委、市政府相關負責同志的陪同下,檢查大願文化園、九華山旅遊區等單位的文明燃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