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氣象標準化工作質量和水平,研討標準化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促進標準化工作更好發展,12月11日,氣象標準化工作會在京召開。中國氣象局副局長于新文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開放力度,在體系建設、機制建設、組織建設上下功夫,提高氣象標準的應用水平和效益。
截至目前,氣象部門已在國家層面成立了14個氣象領域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7個標委會、6個分標委和1個行標委),基本實現了在氣象業務服務領域的全覆蓋;河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新疆等省(自治區)也先後成立了地方氣象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我國已初步形成氣象防災減災、氣候與氣候變化、觀測儀器與方法、衛星氣象與空間天氣、人工影響天氣、農業氣象、風能太陽能、大氣成分等13個覆蓋氣象主要業務服務領域的氣象標準體系框架,涵蓋的氣象標準由國家標準、氣象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三個層次的標準組成。截至目前,我國已發佈了氣象領域的國家標準38項(含1項修訂)、地方標準230多項,氣象行業標準217項(含1項修訂、7項廢止)。
“氣象標準化工作成績不小,問題不少,更需努力。”于新文説,在新的形勢下要充分認識氣象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意義;要轉變觀念,深化氣象標準化工作,加大改革力度。氣象標準化工作定位要明確,重點要突出,方法要得當,要堅持面向國計民生,面向社會公眾,服務並服從於氣象現代化建設,努力解決多而不強、全而不精、成而不用的問題,不斷增強標準的系統性、協調性,促進標準與科技、業務、經濟社會的緊密結合,提高氣象標準的應用水平和效益。
于新文強調,下一步,氣象領域各標委會要切實履行職責,發揮主導作用;有關職能司要加強指導;各有關單位要強化管理,加大支持力度,加大應用、宣傳和培訓力度。
中國氣象局有關職能司、直屬單位及氣象領域各標委會秘書處負責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