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空氣重污染監測預警信息發佈和報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
近期,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我國部分地區空氣污染嚴重。大部分地區按照《關於進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氣條件下空氣質量監測預警工作的通知》(環辦〔2013〕2號)要求,及時發佈空氣質量預警信息,提出針對不同人群的健康保護和出行建議,啟動相應的應急減排措施,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過程,取得較好效果。但也有部分地區存在空氣重污染預警信息發佈和報送不主動、不及時,應急措施滯後,面對公眾關切不回應、不發聲等問題,易使公眾産生誤解或質疑,給環保部門公信力造成不良影響。為深入貫徹《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進一步規範空氣重污染監測預警信息的發佈和報送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強化監測預警信息發佈。按照“讓人民群眾看得到,看得懂,看得明白”的要求,各省(區、市)環保部門要建立依託當地主流新聞發佈平臺和新媒體發佈空氣重污染預警信息的制度,進一步增強環保部門網站的吸引力、親和力。並指導轄區內地級及以上城市環保部門加強預警信息發佈工作,進一步增強信息發佈的權威性、時效性。
二、建立空氣重污染監測預警信息報送制度。空氣重污染監測預警主體是地級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密切關注空氣質量變化,一旦出現空氣重污染狀況,要及時向地方政府報送信息,為地方政府是否啟動應急預案提供決策參考。預案啟動後,地級及以上城市環保部門每天要將應急預案啟動時間、主要污染物變化範圍、污染等級、相關原因分析、污染趨勢和採取的主要措施等情況報省級環境保護部門,並抄報我部監測司,直至應急結束。
三、統一輿論宣傳口徑和發佈渠道。各級環保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和報紙等媒介,以及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必要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及時發佈空氣重污染預報預警信息,提出針對不同人群的健康保護和出行建議。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專家做好空氣污染成因、趨勢變化和防護措施等方面解釋工作,讓群眾聽得懂、信得過,充分利用新媒體的互動功能,共同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聯絡人:環境保護部監測司劉子健 林軍
傳真:(010)66556817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