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17日上午舉行的河北省農民工維權專項行動宣傳日活動上獲悉,明日(18)開始,由省人社廳、省公安廳等部門組成的八個聯合督導組,將分赴全省各市督促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專項檢查將持續到2014年1月20日。
專項檢查重點是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築施工、加工製造、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等。
三種情況將列入重點檢查範圍:用人單位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遵守最低工資規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情況;企業經營者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等。
拖欠農民工工資將面臨更加嚴厲的處罰。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河北省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情形的案件,及時向公安部門移送。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和處罰的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記入“黑名單”並向社會公佈。加大對違法違規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省人社廳副廳長張兵提醒,農民工遇到用人單位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問題,應當到用工單位所在地市級或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投訴欠薪需準備哪些材料
投訴人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提供身份證、勞動合同、工作證、單位出入證、飯卡等能夠確認勞動關係證據的複印件。投訴材料應寫明投訴人的姓名、單位、住所和聯絡方式,被投訴人的姓名、詳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拖欠工資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書寫有困難的農民工,可以口頭投訴,由接待人員記錄,並由投訴人簽字。電話投訴的,接聽人員應告知投訴人提供具有投訴人簽名的書面投訴材料和身份證明。(河北日報通訊員靳彥麗 記者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