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日,中央紀委下發《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嚴禁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執紀監督,對違紀行為快查快辦,嚴格責任追究,及時通報曝光。
為落實《通知》要求,狠剎不正之風,本網開設“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年貨節禮”專題,設置舉報窗口,歡迎廣大群眾參與監督,對違反《通知》要求的行為進行如實舉報。紀檢監察機關將及時受理、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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