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24時,新疆全區統一執行國家第四階段(國IV)車用汽柴油質量標準。按照新政策,車用汽、柴油質量標準升級至第四階段,每噸分別加價290元和370元。
近年來,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尾氣排放對大氣污染的影響日益增加。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區油品質量升級工作,根據國家有關通知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我區統一于2013年12月20日24時,全面升級執行國家第四階段車用汽柴油質量標準。
按照現行油品標準,車用汽、柴油硫含量從第三階段至第四階段分別將從150ppm降至50ppm和從350ppm降至50ppm,第五階段硫含量均將進一步降至10ppm。
按照國家已確定的油品質量升級表,第四階段(國IV)車用汽、柴油標準過渡期分別至2013年底和2014年底;第五階段(國V)車用汽、柴油標準過渡期至2017年底,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前實施油品質量升級。從第四階段升級至第五階段每噸分別加價170元和160元。
油價因質量升級提高後,政府將按照現行油價補貼機制,對種糧農民、林業、漁業、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等困難和公益性行業給予補貼;對出租車在運價調整前,繼續由財政給予臨時補貼。同時,落實好公路客運運價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加強市場監管,疏導對下游用戶的影響,確保油品升級效果落到實處。
據了解,目前,我區各地均開始銷售國IV汽油。從10月底起,中石油、中石化在烏魯木齊所屬加油站已陸續出售“國四”汽油。截至11月底,中石油、中石化在疆5個煉油廠已完成第四階段汽油生産裝置升級改造,同時全區各地油庫和加油站也先後完成了第三階段汽油與第四階段汽油的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