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記者從陜西省人大法工委與陜西省環保廳聯合召開的《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宣傳貫徹電視電話會議上了解到,《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將於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即將實施的《條例》,共五章八十二條,緊緊圍繞大氣污染源的防與治,即:圍繞“三燒(燒煤、燒油、燒生物質及垃圾等)、二塵(建築揚塵、道路運輸揚塵)、一揮發(揮發性有機物)”這些污染源的防與治設章、設條。
《條例》首次將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寫進地方法規。明確了“排污權交易”條款,規定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實行有償使用與交易制度。《條例》對餐飲油煙污染防治作了詳細規定;強化了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監督管理;對揚塵污染控制實施精細化管理作了明確規定;首次將制定燃煤、燃油有害物質控制法制化。
對拒不改正違法排污者,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制度,破解“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難題。《條例》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企事業單位違法排放大氣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直至依法責令停産停業或者關閉”。(記者 陳艷 實習記者 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