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發揮價格杠桿引導居民節約用電、合理用電的積極作用,發展改革委總結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實施一年來的情況,近日出臺《關於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一是要求各地結合老城區和棚戶區改造,加大居民用電“一戶一表”改造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國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戶改造,做到抄表到戶;二是全面推行居民用電峰谷電價,要求尚未出臺居民用電峰谷電價的地區在2015年底前出臺政策,由居民用戶選擇執行;三是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完善政策措施,細化操作辦法,規範出租房屋電費結算行為,妥善處理“一房多戶”、“一戶多人口”等問題。
發展改革委:居民階梯電價制度近期在全國試行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了各地階梯電價工作進展情況,並就社會各界關心的有關問題予以回應。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截至目前,全國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個省(區、市)已經召開了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在認真研究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對實施方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將於6月中旬陸續出臺,7月1日開始在全國全面試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從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情況看,各地聽證會參加人總體是贊成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改革的。同時,也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認為第一檔電量基數偏低;二是建議考慮家庭人口差異及合表用戶情況;三是要考慮季節性因素,或以年為週期執行階梯電價。此外,還對電網企業成本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