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聯合發出通知,即日起至明年4月開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活動,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預防交通事故發生。
此次專項活動分自查、抽查、督導三個階段,重點排查城市軌道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管理情況和政府部門安全管理情況。運營企業安全管理情況,重點排查安全生産管理、行車組織管理等十個方面;政府部門安全管理情況,重點排查城市政府是否編制了城市軌道交通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是否制定了城市軌道交通大客流引導、平衡措施和方案等六個方面。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各地要對整改不到位的企業進行通報並責令整改。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公安、安全監管部門,加快推進制定城市軌道交通法規、標準,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強化監管力量和手段,建立健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