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務院要求 國家能源局啟動電力企業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監管工作
近日,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了電力企業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監管工作。按照工作安排,選取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廣東五省市為重點監管範圍,並將河北省定為駐點監管省份,通過以點帶面,加大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水平,探索建立能源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長效機制。專項監管重點內容包括: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企業自備電站脫硫脫硝除塵設施改造與投運情況;統調熱電聯産機組“以熱定電”運行情況;煤改氣、新建天然氣熱電聯産項目氣源落實情況等。專項監管工作主要分為企業報送材料、工作組現場檢查、落實整改等三個階段開展,計劃于2014年5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