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日,國家工商總局發佈《關於加強商品交易市場規範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對商品交易市場的監管,規範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管理活動,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促進商品交易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指導意見》明確了加強商品交易市場規範管理的重要性和總體要求,要求各級工商部門立足職能,不斷提升商品交易市場規範管理工作效能,努力創造公平公正、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安全和諧的市場環境。
《指導意見》從四方面對具體工作進行了指導部署。
一是加強行政指導,推動商品交易市場開辦者落實相關義務責任。要推進商品交易市場開辦者企業法人登記,引導商品交易市場開辦者落實相關義務責任。
二是創新監管方式,構建市場規範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強市場信用分類監管;繼續深化誠信市場創建活動;推廣使用商品交易市場內櫃臺租賃經營合同示範文本;做好行政執法與行政指導相結合、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相結合;提升監管執法的科學化水平;強化自律,支持行業協會健康發展;加強商品交易市場黨建工作。
三是加強協同配合,不斷提升監管執法效能。明確職責分工,形成監管合力。強化部門分工協作,加大綜合治理力度。
四是加強基礎建設,提升市場規範管理工作內在動力。加強市場規範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強化制度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