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商務部部長高虎城主持召開第13次部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對外勞務合作風險處置備用金管理辦法》。
會議認為,隨著我國對外勞務合作快速發展,原有《對外勞務合作備用金暫行辦法》及《關於修改<對外勞務合作備用金暫行辦法>的決定》因備用金額度偏低、使用範圍較窄等問題,已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對外勞務合作風險處置備用金管理辦法》的出臺,是落實《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配套管理辦法之一,是規範對外勞務合作企業經營、保障勞務人員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依據。
會議強調,商務部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精神,加強對外經濟合作的事中事後管理,理順政府、企業以及勞務人員間的關係。
會議要求,各單位要做好《對外勞務合作風險處置備用金管理辦法》的宣傳和貫徹落實,用對、用好備用金,並適時評估,確保備用金制度的長效性,切實維護外派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在京部領導及相關司局主要負責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