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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鋼在2014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年01月22日 20時00分   來源:證監會網站

大力推進監管轉型
——肖鋼同志在2014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2014年1月21日)

    這次會議的主題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研究部署2014年證券期貨監管工作。關於2013年的工作總結和2014年的工作要點,已印發給大家討論,我就不再重復講了。下面,我重點圍繞監管轉型問題,談幾點意見,供大家討論。

    一、為什麼要推進監管轉型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推動上層建築適應經濟基礎的必然要求。轉變政府職能,就是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係,通過簡政放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經濟社會發展內生動力,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推進監管轉型是證監會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必須要完成的任務,是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的內在要求,是順應時代發展潮流的必由之路。

    監管轉型是指監管理念、監管模式和監管方法的革新和轉變過程,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現代證券期貨監管規律的新探索。大力推進監管轉型的重要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推進監管轉型是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功能,激發經濟活力的迫切需要。資本市場是市場化配置資源的重要平臺,主要功能是促進資本形成、資本集聚和資本流轉,在激發民間活力、鼓勵創新創業、完善市場體系、健全公司治理、推動經濟轉型、服務財富管理和促進社會和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多年來,我國資本市場發揮後發優勢,取得了巨大成就,促進了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但是,市場總體處在“新興加轉軌”階段,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不足,現有監管模式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因此,要推進監管轉型,讓更多市場主體有機會公平參與資本市場,提高市場效率和活力,使市場更加規範有序、公平公正,從而助推經濟社會發展。

    第二,推進監管轉型是促進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我國資本市場在創造奇跡的同時,也經歷了諸多曲折、矛盾和困難,有一些久攻不破、久解不決的難題,市場結構和市場功能存在缺陷,市場效率和公信力不足,新老問題相互交織,決策面臨“多難”窘境。由於資本市場處在改革前沿,參與者眾多,利益關係複雜,市場化、法治化、透明化程度的要求比較高,因此,推進監管轉型有利於解決我們遇到的種種困難和癥結,為資本市場創造有益於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環境。

    第三,推進監管轉型是全面增強證券期貨服務業競爭力的重要舉措。強大的證券期貨服務業與充滿活力的資本市場是相輔相成的。加快培育和發展功能齊備、服務優質、競爭力強的證券期貨服務業是資本市場發展的重要任務。推進監管轉型,就是要進一步簡政放權,放寬準入,擴大開放,鼓勵競爭,加大創新,允許更多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服務業,支持其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自主創新,依法合規穩健經營。通過活力充分釋放、促進歸位盡責、制約激勵有效的監管安排,引導有條件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提升綜合實力,促進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投資銀行和現代資産管理機構,切實服務實體經濟的投融資和風險管理需要。

    第四,推進監管轉型是提升監管效能、切實履行核心職責的現實選擇。長期以來,我們對監管工作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艱苦努力,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在實際工作中,監管越位、缺位、不到位情況確實客觀存在,一些政策前瞻性、整體性、堅定性不夠,“堵窟窿、補漏洞”的現象時有發生,有些監管職責交叉,規則不一,力量分散,效能不高。隨著市場規模快速擴大,市場主體日益增加,上述問題會越來越突出,有限的監管資源越來越難以適應繁重的監管任務,“人盯人”、“當保姆”的模式難以為繼。因此,我們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加快推進監管轉型,形成集中統一、優勢互補、功能配套、信息共享、協同高效的監管體系,切實把該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努力建設市場、社會和群眾滿意的監管機構。

    推進監管轉型要實現“六個轉變”:

    一是監管取向從注重融資,向注重投融資和風險管理功能均衡、更好保護中小投資者轉變。保護投資者就是保護資本市場,保護小投資者就是保護全體投資者。要把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貫穿監管工作始終,落實到制度建設、日常監管、稽查執法的各個環節。

    二是監管重心從偏重市場規模發展,向強化監管執法,規模、結構和質量並重轉變。正確處理市場發展與監管執法的關係,既要加快發展、改善結構、提高質量,更要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維護市場公平正義。

    三是監管方法從過多的事前審批,向加強事中事後、實施全程監管轉變。減少前端審批,不是一放了之,必須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儘快形成放而不亂、活而有序的新手段、新規則和新機制。

    四是監管模式從碎片化、分割式監管,向共享式、功能型監管轉變。切實改變條塊分割、各自為戰的現狀,強化監管信息共享和功能協作,整合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效能。

    五是監管手段從單一性、強制性、封閉性,向多樣性、協商性、開放性轉變。要開展積極行政監管,豐富監管工具,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廣泛動員各方力量參與市場、建設市場、維護市場,構建夥伴共贏、開放多元、有序互動的監管格局。

    六是監管運行從透明度不夠、穩定性不強,向公正、透明、嚴謹、高效轉變。堅持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實行政務公開,提高決策科學化水平,增強快速反應能力,穩定監管預期。

    長期以來,證監會系統各級領導和廣大幹部職工在加強和改進監管工作中做出了堅持不懈的努力,特別是長期處在市場監管一線的部門、單位和派出機構工作卓有成效,作出了重要貢獻,保障了資本市場的快速穩定健康發展,也積累了很多有益的經驗,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去年以來,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全系統充分動員,開動腦筋,集思廣益,對當前監管工作面臨的形勢進行了分析研判,對推進監管轉型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形成了普遍共識。要順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在過去工作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多種有利條件,抓住機遇,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客觀地講,推進監管轉型面臨不少困難和風險,也有不確定性,有些問題現在可以想到,有些問題還預料不到,特別是我國資本市場處在“新興加轉軌”階段,各方面不健全不配套,外部環境制約很多,對監管轉型有疑慮有擔心是正常的。面對現實,我們必須抉擇。不改革,沒出路;要轉型,有風險。但是,只有轉型和改革,才有解決問題的機會,才是希望所在。因此,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推進監管轉型,把問題想在前面,把困難和風險估計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想得更週全一些,把工作做得更紮實一些。

    二、監管轉型的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備案登記等事項

    2002年以來,我會分批次共清理取消了138項行政審批事項。總體來看,改革力度很大,但目前審批事項還是偏多。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推動監管轉型的基本前提。目前,我會已經確定未來3年將繼續取消21項行政審批事項,有些今年就要取消。下一步,會機關要繼續研究進一步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規範審批事項管理。對派出機構、交易所、協會和會管單位的審批備案等事項,按業務條線列出清單,由會機關業務部門商相關單位進行甄別清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總的原則:一是會機關及派出機構凡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一律取消;二是會機關及派出機構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規範後該取消的取消,該調整的調整,逐步廢止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三是會機關及派出機構在其他行政管理行為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或任何方式實施或變相實施行政審批;四是系統各單位凡沒有法律規定的各類事前備案、報告等事項,一律取消,確有必要的,改為事後備案;五是系統各單位對審批事項以外的登記、考試、驗收等事項以及要求市場主體報送的數據表格、資料等文件進行全面清理,提出廢除、整合、簡化的意見並予以公告;六是系統各單位所有審批備案事項,都必須公佈標準、流程、期限和方式,不公佈的不得實施。

    對於清理後繼續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做好評價工作,提出“去、留、改、並”的建議和意見,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供決策依據。會機關和派出機構要開展許可事項自我評價,協會、交易所、投資者保護基金要組織開展社會評價,提出每個項目的保留、取消、調整、合併、下放的具體意見,並抓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落實。

    (二)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

    註冊制改革是推進監管轉型的重要突破口,牽一髮而動全身,必將帶動和促進其他方面的改革。目前對於註冊制的內涵,大家的看法不盡相同,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做法也不完全一致。但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股票發行審核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監管部門不對發行人進行價值判斷,發行人和仲介機構對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發行時機、價格由發行人和仲介機構根據市場情況決定。

    當前,我國已具備了向註冊制過渡的基本條件。但實施還需要一個過程,並且要以《證券法》修改為前提。要抓緊制定過渡期安排,做好今年的新股發行審核工作。

    初步設想,註冊制改革總的思路是:證監會依法設定和核準股票發行及上市條件,統一註冊審核規則。發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其言行必須與信息披露的內容相一致。發行人、仲介機構對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及時性承擔法律責任。投資者自行判斷發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自擔投資風險。證券監管部門依法對發行和上市全程進行監管,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在過渡期內,要全面落實《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在現有法律框架內做好審核工作,提高發行審核效率。優化發行審核流程,清理髮行審核中的備案、登記、驗收等不必要的環節或前置程序。增強發行審核透明度,梳理現有的信息披露要求和審核標準並及時向社會公佈,公開審核流程及審核意見,發審會過程向公眾公開。

    (三)確立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

    由於證券産品的複雜性、虛擬性和交易方式的特殊性,信息不對稱問題特別突出,決定了信息披露在整個資本市場運行過程中處於中心和基礎地位。只有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才能形成合理的市場定價,發揮資本市場有效配置資源的作用;才能引導市場預期,促進理性的投融資決策和股權文化;才能及時充分地揭示和評估市場風險,提高市場運行的穩定性。因此,必須加強信息披露監管,重點打擊虛假信息披露、欺詐發行、價格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市場機制有效發揮作用。

    強化市場主體信息披露的法律責任。信息披露是向社會公眾作出的承諾,信息披露義務人必須嚴格履行法律義務,其言行必須與所披露信息一致。如信息發生變化,應當及時按規定進行持續公開披露。市場主體要強化公司治理及內控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規範化運作流程並有效執行,從源頭上確保信息披露質量。保薦機構、財務顧問、會計師和律師事務所、資産評估機構要勤勉盡責,發揮好信息披露把關作用。證券交易所全面負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臨時公告等信息披露的一線監管,樹立信息披露監管權威,加強自律管理。

    堅持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使信息披露更好地為投資者服務,而不是以監管自身需求為中心。信息披露規則是否科學,不僅對投資者決策有重大影響,也直接影響信息披露監管的質量。要把滿足投資者的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發行上市、日常監管等各個環節有機銜接的信息披露規則體系。在股票發行環節,要完善招股説明書的格式、語言和內容,針對不同行業制定適應其特點的差異化信息披露要求,增強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在日常監管環節,要把現行對同業競爭、關聯交易、並購重組、再融資、公司治理、財務會計等方面的監管要求納入信息披露監管。要根據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充實和調整信息披露要求,完善信息披露規範制定機制。

    在加強市場主體信息披露監管的同時,要加快建設透明證監會。秘密是公正的天敵,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證監會要維護“三公”,必須增強透明度。政府信息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做到規則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要加大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力度,強化溝通交流互動,及時解疑釋惑,讓市場各方充分理解和支持監管工作。

    (四)理順監管與執法的關係

    監管與執法既緊密相連,又有所區別。執法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執法是會機關及派出機構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履行監管職責的行政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講,日常監管屬於廣義執法範疇,所有監管人員都是執法人員。狹義執法是指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門調查,並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或移交公安司法機關的行為。我們通常説的執法,是指狹義執法,即稽查執法。推進監管轉型,需要進一步厘清和處理好日常監管與稽查執法的關係,證監會行政監管與交易所、協會自律管理的關係,監管措施、行政處罰措施與自律措施的關係。

    厘清日常監管與稽查執法的關係。日常監管有兩方面,一個是對市場主體進行合規性與審慎性監管,主要目的是促進市場主體依法合規、穩健運營,防範機構風險和市場風險。另一個是及時制止違法不當行為,或者發現有關線索後及時移送稽查執法部門。可見,日常監管和稽查執法不是割裂的,不能兩張皮。日常監管要按照稽查執法的程序、證據標準和認定條件開展檢查、核查工作,提高發現違法違規線索的能力。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調查或移送稽查執法部門,並採取相應監管措施,監管措施的實施要與立案調查、行政處罰有效銜接。制定日常監管和稽查執法協調工作規則,促進派出機構、稽查執法部門、日常監管部門在現場檢查、適用各種措施、對外發佈信息等方面的及時溝通、有序銜接和協作配合。

    厘清證監會與交易所、協會的關係。行政監管和自律管理都是市場監管的重要方式。交易所和協會既負有法定職責,也具有自律管理權限,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積極主動、全面及時履行職責,不能以任何理由疏于履責,也不能回避矛盾或上交難題。證監會要大力支持交易所和協會開展工作,對於依法確需由證監會批准的事項,要明確標準、流程和期限,提高透明度。積極研究進一步增強交易所、協會權責的政策措施,激發交易所、協會活力。

    厘清監管措施與行政處罰措施、自律管理措施的關係。三類措施在表現形式上存在交叉,但其性質、功能有所不同。監管措施是對市場主體合規性和審慎性監管過程中實施的矯正性措施,主要作用是防止風險蔓延和危害後果擴散,對時效性要求較高。依據我會有關規定,監管措施包括責令整改、出具警示函、公開譴責等18種。行政處罰措施是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的懲罰性措施,具有實體性、結論性等特點,主要作用是懲戒。根據《行政處罰法》,行政處罰措施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等6種。這兩類措施的依據在於法律、法規和規章授權,具有國家公權力和強制性。自律管理措施是自律組織基於行業整體利益、依據自律規則對其成員實施的紀律懲戒性措施,具有自治性的特點,其依據主要是自律組織成員的權利讓渡。當自律管理能夠發揮作用時,行政監管一般不宜介入;但當行業利益與公眾利益發生衝突、自律管理失效時,行政監管必須介入,以維護公共利益。會機關及派出機構、交易所、協會要根據自身不同性質和職能定位,嚴格規範實施監管措施、行政處罰措施或自律管理措施。需要強調的是,這三類措施各有所適用,並行不悖,可以相互補充但不能互相替代。要認真梳理現有監管措施,符合適用條件的,要堅決適用;同時符合立案條件的,還要及時立案或移送稽查執法部門立案調查;日常監管部門不能因為移送了稽查執法部門,就不及時採取監管措施。交易所、協會對違反自律規則的行為要採取自律措施,違法違規的要及時移交證監會,不能以自律管理代替行政監管。同時,要注意解決好同一事項多頭監管、同一違規多頭查處的問題,建立健全事前溝通會商機制。對市場主體行為有較大影響的監管措施的實施,要審慎評估,健全審批程序。

    (五)強化派出機構職責

    派出機構是所在轄區事中事後監管主力軍,主要職責是按照證監會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做好轄區內一線監管工作,完成全系統協作監管任務。修訂《派出機構監管工作職責》,及時將非上市公眾公司、私募業務等納入監管範圍,加強投資者保護、打擊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等職能。針對不同轄區的市場情況,建立科學的派出機構資源配置和評價體系。

    派出機構要重點開展轄區內上市公司、掛牌公司和擬上市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監管執法工作,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和風險苗頭要及時查處、及時制止。加強與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溝通交流和監管協調,完善在公司上市、退市、多層次市場建設、稽查執法、相關風險處置等方面的協作機制。深化與公安機關的協作,探索快捷有效的平行移送模式。派出機構要依法行使監管權力,提高監管執法水平,及時向會機關報告轄區重大事項,積極建言獻策。同時,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自覺維護整個證券期貨監管系統的統一性、權威性和公信力。

    會管單位是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監管支持平臺。要進一步明確定位,把職責之內的事情做好,切實把市場運行保障、投資者服務、風險監測監控、市場教育培訓及研究等職能落實到位,努力提高服務水準和運行效率。

    會機關要進一步加強與派出機構、交易所、會管單位的溝通交流,從實際出發、合理可行地部署工作。重大決策要會商派出機構、交易所和會管單位,制定監管規則要充分徵求他們的意見,意見不一致的要如實作出説明。加大業務指導和政策培訓力度,精簡考核評估、報告報送等事項,為他們履行職責創造良好條件。

    (六)促進證券期貨服務業提升競爭力

    建立機構業務牌照管理體系。適應綜合經營趨勢,實施公開透明、進退有序的證券期貨業務牌照管理制度。公開各類業務的牌照准入標準、條件,制定並公示相應業務規範,向符合條件的機構開放,逐步解決大市場與小行業的矛盾。打破證券、期貨、基金等機構業務相互割裂的局面,允許相關機構交叉申請業務牌照。區分公募和私募,探索建立與私募業務相適應的業務牌照管理方式,明確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加強監管協作,支持私募業務創新發展。

    放寬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準入。擴大行業對內對外開放,支持符合條件的主體設立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形成國有、民營、內資、外資並存的多元化競爭格局和優勝劣汰機制。大力發展專業證券投資機構,支持社會保險資金、養老金、企業年金等長期資金委託專業機構投資運營,拓寬資金進入資本市場的渠道。按照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推動相關法律法規修改,並在此基礎上逐步放寬證券期貨業外資準入限制,取消外資金融機構持股比例限制,允許外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設立獨資子公司或分公司,取消合資公司業務牌照限制。支持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通過跨境並購和開展跨境業務做強做大。

    促進仲介機構創新發展。逐步推進原則監管,增強監管規則的彈性和包容性,最大限度減少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具體業務活動和內部事務的管理。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圍繞實體經濟和客戶需求,依法自主開展業務與産品創新,擴大業務範圍、豐富産品種類、提升服務質量和經營效益。豐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組織形式,鼓勵特色化經營、差異化發展。規範發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櫃臺業務,穩步發展機構間市場。促進會計審計評估機構、評級增信機構、法律服務機構提升執業質量和公信力。促進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向現代資産管理機構轉型。支持引導證券期貨服務業利用網絡信息技術創新産品和服務,規範發展互聯網金融業務。

    (七)提高稽查執法效能

    深入落實我會《關於進一步加強稽查執法工作的意見》,全面深化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優化線索處理、案件快速反應和移送機制。在線索處理方面,組建線索分析處理中心,建立異動、異常、舉報線索快速檢查制度,完善交易所線索直接報送標準和機制,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在立案調查方面,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線索基本清晰的直接轉立案調查;線索需要核實的,儘量縮短核查時間。要切實做好上市公司立案調查、執法處罰的信息披露工作,對案件複雜、調查期限長的,應分階段持續披露,最大限度讓投資者公平及時得到事關投資決策的基本信息,經檢查和調查沒有發現問題的,也要及時公告。稽查局不再對擬移送處罰事項進行復核,對於擬處罰的案件,調查部門在移送審理的同時,應報稽查局備案。涉嫌犯罪案件及線索需要移送公安部門的,原則上報送稽查局統一移送;確有必要的,經稽查局同意後可由派出機構就地平行移送。對於重大、敏感、複雜的涉嫌犯罪線索,探索行政調查與刑事偵辦同步立案、聯合取證機制。

    繼續深化查審分離體制改革。建立主任委員負責、審理委員定案的行政處罰工作機制,將案件審理主審合議制度和全體委員參加的審理會制度,調整為5名委員組成的主審合議定案制度,切實提高案件審理效率、質量和權威。提高行政處罰的獨立性,取消案件會簽機制,會領導只可以依法對案件提出予以處罰或加重處罰的意見,不允許提出不予處罰或減輕處罰的意見。各派出機構領導也要比照辦理。建立案件審理監督問責機制,繼續推進審理公開,在案件數量較多的地方建立案件巡迴審理工作機制。合理配置全系統行政處罰的執法資源,處罰委負責辦理大案要案、複雜疑難案件等重大案件,以及個別派出機構難以審理的案件。處罰委對派出機構行政處罰工作進行指導、服務、支持和監督。派出機構案件審理的程序可以適當簡化。

    (八)推進資本市場中央監管信息平臺建設

    建設集中統一、信息共享的中央監管信息平臺,是推進監管轉型的重要措施。長期以來,全系統信息分散,部門單位之間溝通交流文來文往,函來函去,信息處理方式落後,效率低下。建設這個平臺,既是對全系統數據和資源的統一整合,更是監管業務和流程的集中再造。要改變會機關、派出機構、交易所、行業協會和會管單位不同信息系統各自為戰、重復建設、信息採集不規範、口徑和時點不統一的現狀,適應“大數據”時代監管工作對信息分類、整合、挖掘的需求,全面提高監管信息化水平。

    今年要全面啟動中央監管信息平臺建設,作為各單位“一把手”工程。中央監管信息平臺由基礎設施模塊和業務功能模塊兩部分組成。基礎設施模塊包括統一數據報送系統、中央數據庫、外部數據交換系統、公眾信息發佈反饋系統等;業務功能模塊用於支持證監會行政許可、稽查辦案、日常監管、宏觀監管以及內部管理工作等,各功能模塊根據使用層級和權限,為系統各單位、各部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全力推進業務監管系統邏輯集中,實現監管數據信息的統一、全面、共享。推進邏輯集中是金融業發展的趨勢,是信息科技發展的內在規律,是一條被國內外同業實踐所檢驗的成功道路,也是符合我會實際、促進我會監管轉型的必然選擇。邏輯集中即通過統一規劃、統一業務需求、統一數據標準、統一數據採集和處理、統一管理信息運行維護,形成一套涵蓋數據信息全、服務功能全、數據信息充分共享的應用系統。

    堅持統一規劃、分工協作、分步實施的原則,正確處理好集中統一與差異化需求之間的關係。中央監管信息平臺是證監會系統各單位、各部門的應用平臺,是按照各單位、各部門的需求建設的平臺,是我會的最高監管信息平臺。平臺建設工作啟動後,原則上不再單獨建設新的監管系統,新開發的業務監管系統應納入中央監管信息平臺統籌考慮。已有業務監管系統可照常運行,但數據須全部納入中央數據庫,待系統升級改造時納入平臺。根據業務需求,按急用先行原則,逐步推進實施。平臺建設將適當考慮監管單位的差異化需求,給部分單位一定自由開發空間。

    加強組織領導,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全面完成系統建設,時間服從質量。信息系統建設是一項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工程複雜龐大。系統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要親自抓信息系統需求管理,安排骨幹人員參與建設。2014年底前,完成全系統業務需求的調研,制定平臺建設的總體規劃、實施方案、管理制度和各項標準;基本完成統一數據報送系統、中央數據庫等基礎模塊以及公司監管、稽查辦案系統等第一批監管系統建設。2015年底前,以滿足行政許可、風險監測、律師監管、行政復議和輿情監測等急用需求為出發點,整合併建成外部數據交換系統、公眾信息發佈反饋系統等,搭建監管信息平臺的基礎框架,完成部分新業務監管系統的開發工作,原則上全系統不再以函件往來形式通報情況。2016年底前,進一步推進業務系統整合,繼續開展相關數據收集工作,完善中央監管信息平臺數據模型建設;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完成各部門新增的業務功能開發;對數據模型、應用功能進行評估與優化;實現在新增需求建設的同時,完成老系統的升級改造工作,以及老系統歷史數據的導入與整合,並同時開展大數據處理及應用建設。

    (九)建設法律實施規範體系

    資本市場法律體系建設規劃主要有兩方面內容:一是進一步完善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這項工作主要依靠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證監會主要是推動和配合。關於證券法修改、期貨法制定,現在已經全面啟動,這是全系統的一件大事,會機關具體牽頭部門要擔負起統籌協調、綜合判斷的職責,系統各單位要積極行動起來,按照各自分工,切實負起責任,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集中開展證監會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和整合工作,這項工作要靠我們來完成,主要任務是構建由融資與並購、市場交易、産品業務、市場與機構主體、投資者保護、監管執法、對外開放、審慎監管等8個子體系組成的法律實施規範體系。今後,證監會出臺的制度規則,只要涉及規範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內容的,原則上一律採用規章的形式,規範性文件只能用來規定一些解釋性、指引性、操作性的事項。為做好這項工作,要把握好以下方面:

    明確工作責任。總的考慮是,按照功能監管的原則,明確一個職能部門牽頭負責一個子體系的清理整合工作。牽頭部門必須切實負起責任,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要求。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牽頭部門的要求,全力配合做好立法研究、制度論證、條文起草完善等方面的工作,共同完成好清理整合任務。

    明確工作步驟。清理整合工作要以法律、行政法規等上位法為依據,但相關子體系的建設工作也不能被動等待,要主動關注、統籌協調相關立法工作的進程,同步考慮規章、規範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要結合法律制度建設的總體方向和要求,在向立法機關提出法律修改或者制定建議的同時,形成對我會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思路和建議,為相關法律修改或者制定後及時出臺相應的配套制度規則創造條件。對於私募基金、場外市場、投資者保護以及監管執法等不涉及法律修改或者近期國務院明確政策措施的相關領域,則要抓緊推進相關工作,爭取年內完成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清理整合工作。

    明確工作要求。清理整合工作,要尊重立法工作規律、遵循立法工作程序,運用科學的立法方法,確保質量和效果。要針對實踐中亟待解決的問題,提出有效的監管制度安排和保障其實施的有力制裁措施,確保制度規範能管用、有效果,真正做到“法意”準確,“法條”嚴謹。要廣泛徵求意見,尤其是要採取有效方式直接聽取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意見,今後立法徵求意見採納或者不採納情況和理由都要向社會公開。立法起草部門要認真研究不同意見,該吸收的吸收,不能吸收的要主動做好溝通協調工作。要嚴格規章、規範性文件的審議要求,重點圍繞體制、職責、重大制度安排以及存在重大分歧意見的事項討論決策,提高審議決策效率。

    三、監管轉型關鍵在人

    為政之要,唯在得人;監管轉型,關鍵在人。面對繁重的轉型任務,必須切實加強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以監管轉型帶動自身建設,以自身建設保障監管轉型。

    (一)加強作風建設

    總體上看,證券期貨監管系統幹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會黨委針對“四風”問題提出了八個方面的整改措施,我們要狠抓落實。要密切聯絡群眾,深入市場一線,了解情況、發現問題、聽取意見。要完善決策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公開徵求意見、實施效果評估反饋機制,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透明度。要繼續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壓縮會議數量,精簡文件簡報,把各級幹部的時間和精力更多地用在監管工作上。

    (二)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和考核機制

    要認真貫徹修訂後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結合資本市場監管轉型,完善幹部考核評價與激勵約束機制,讓想幹事的人有機會、能幹事的人有舞臺、幹成事的人受激勵,讓堅持原則、敢於碰硬、秉公辦事的人受尊重、受愛護、受重用,打造一支與監管轉型要求相適應的高素質幹部隊伍。要按照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選人標準,優化公開選拔、競爭上崗、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的具體辦法,使真正有能力、有業績、有擔當的幹部脫穎而出。要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的用人導向,只要符合幹部任用標準的,都要一視同仁,做到唯賢是舉、選賢任能。各單位、各部門要嚴肅工作紀律,明確責任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督辦、考核、反饋、問責機制。嚴格執行“三定”方案,依法和按規定實行領導班子成員任期制。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必須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對不在狀態、無所作為、不敢擔當、能力不適應的領導幹部要堅決調整。

    (三)優化機構設置

    會黨委經認真研究,擬適當調整會機關的一些部門。有關方案還有待中央編辦和國務院領導批准。在獲批後的實施過程中,會涉及一些部門和人員的調整,有關部門的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各級領導和幹部職工要正確處理部門與全局、個人意願與組織需要的關係,自覺服從組織安排,積極支持機構調整。各部門要切實做好職能劃轉、人員定崗和工作交接等工作,派出機構也要結合實際,相應調整內設處室。要精心組織和實施這次機構調整,確保隊伍穩定、工作不斷、秩序不亂、平穩過渡。

    (四)加強幹部隊伍能力建設

    面對新任務、新要求,能力不足的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同志專業素質和知識儲備跟不上,習慣於一成不變的工作方式,對事前審批輕車熟路,對事中事後監管缺乏辦法和經驗。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和廣大幹部職工要有本領不夠、能力不足的危機感,緊緊圍繞監管轉型的要求,提高統籌兼顧、開拓創新、破解難題的能力。要大興學習之風,注重實踐鍛鍊,加大幹部輪崗交流力度,提高幹部隊伍素質。

    (五)嚴格規範權力運行

    各級領導班子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程序作出決策,堅決防止“一言堂”、一個人説了算。進一步健全“三重一大”決策程序。建立稽查執法和行政許可説情備案制度,減少和規範監管執法自由裁量權。嚴格執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切實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變警鐘長鳴。

    四、監管轉型重在落實

    監管轉型是一項長期任務和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落實監管轉型工作,要注意處理好幾個關係:

    一是要處理好推進監管轉型和促進市場發展的關係。要自覺地把推進監管轉型與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服務實體經濟緊密聯絡起來,不能“為轉而轉”,更不能自娛自樂。檢驗監管轉型成功與否的關鍵,要看是否有利於“兩維護、一促進”。

    二是要處理好全面轉型和重點推進的關係。監管轉型要做好通盤籌劃、全面推進,也要在關鍵領域、關鍵項目上力爭取得重點突破。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資本市場改革發展部署的重點項目,各單位要緊緊圍繞這些項目開展工作,不要另出新題目。確有需要新增的,要深思熟慮、科學論證,在充分協商後提出。

    三是要處理好推進監管轉型和維護市場穩定的關係。推進監管轉型,膽子要大,步子要穩,要統籌考慮改革、發展和市場穩定,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底線。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不能掉以輕心。

    四是要處理好推進轉型堅定性和政策措施靈活性的關係。堅持轉型方向不動搖,立足市場實際,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僵化、不蠻幹,講究策略,穩紮穩打,積小勝為大勝。

    五是要處理好轉型統一性和創新性的關係。注重監管轉型頂層設計,加強統籌協調,同時摸著石頭過河,鼓勵系統各單位結合實際,大膽創新,勇於探索,積累經驗。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監管轉型要達到預期目標,歸根到底要以咬定青山不放鬆的毅力,扎紮實實做好各項工作。

    第一,思想要統一。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抓好學習宣傳,充分認識監管轉型的重要意義。各級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要帶頭轉變觀念,做好表率。要強化機遇意識和責任擔當,以釘釘子精神打好轉型攻堅戰。

    第二,責任要落實。要按照監管轉型的要求,做好任務分解,確定各項任務的牽頭部門和單位,明確責任。各單位、各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和時間表,不折不扣地做好所承擔的工作。會機關、派出機構、交易所、協會、會管單位要加強統籌協調,形成監管轉型合力。

    第三,工作要銜接。要加強日常工作和監管轉型的有序銜接,強化補位意識,確保市場監管不斷檔、不空檔。要穩妥調整監管資源配置,做到有序地“放”、有效地“接”、有重點地“管”,實現放開事前管制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同步推進。要嚴肅組織紀律,對於在監管轉型過程中,推諉扯皮、敷衍塞責、貽誤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

    第四,督查評估要有效。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分工建立專項督辦機制,定期報告進展情況。加強對轉型工作中新情況、新問題的分析研究,及時總結交流經驗,做好形勢預判與綜合評估,及時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確保監管轉型平穩進行。

    同志們,春節就要到了,借此機會,我謹代表會黨委,給大家拜個早年,祝大家身體健康,工作順利,萬事如意,馬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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