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物價局採取多項措施,進一步加強2014年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
一是向全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發出了《重慶市物價局關於加強2014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市節日市場價格監管工作;二是向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發佈《重慶市物價局關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提醒告誡函》,對其在節日期間的市場價格行為,進行了提醒告誡;三是對零售商業經營者價格行為,進行了重點檢查,查出並糾正了部分經營者仍然存在的明碼標價不規範、不明碼標價、降價銷售商品時不能提供原價銷售記錄、虛高原價等價格違規違法行為,有效整頓了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環境。
此外,市物價局近期正組織檢查組,對萬州、涪陵等8個區縣開展市場價格巡查、督查,進一步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力度,保持對價格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為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營造良好的價格環境。
根據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監管情況,重慶市物價局專門梳理出六種節日期間較易發生的價格違法行為,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防範:
(一)零售商業行業不明碼標價,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欺詐消費者。趁節日期間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佈漲價謠言。
(二)客運公司、車站不公示票價,不執行規定票價,趁節日之機搭車亂收費,不在醒目位置標示保險自願,強行搭售保險。
(三)餐飲業、洗車場、家政服務、美容美發場所等服務行業經營者,在節日期間不履行價格承諾,隨意漲價。對於價格變動,不提前明碼標價,並公示告知消費者,事後收取未標明的費用欺詐消費者。
(四)旅行社、旅遊景點和景區不執行政府定價及不做好收費公示工作。旅行社以低於成本的報價招徠遊客;以“零負團費”、“特價”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宣傳,招徠和組織接待遊客;擅自縮短旅遊時間、遺漏旅遊景點景區、減少服務項目、降低服務標準;隨意更改合同中的價格約定。旅遊景點景區門票價格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優惠、減免措施。強行銷售聯票、強制代收保險費以及其他亂加價、亂收費行為。
(五)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聯合提價、操縱市場價格。
(六)公路收費站違反國家和市政府關於運送鮮活農産品減免通行費以及節假日小型客車高速公路免費通行的相關規定。
市物價局提示消費者:在任何場所消費或交納任何費用時,請核對交費清單並索要正規票據,出現價格糾紛後,請保存好票據、消費明細單等相關證據,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