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下午,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主持召開安全生産專題會議,審議並原則同意了水上交通安全重點船舶和重點區域調整方案。副部長何建中出席會議。
根據當前水上交通運輸和安全監管的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結合事故發生概率、安全風險情況和安全監管難度等因素,交通運輸部決定對重點船舶和重點區域進行調整,將原“四客一危”重點監管船舶調整為“四類重點船舶”,即客船、危險品船、砂石船和易流態化固體散裝貨物運輸船舶;將原“四區一線”重點監管水域調整為“六區一線”重點水域,其中“六區”為渤海水域(含成山角及以北水域)、長江口水域、舟山群島水域、台灣海峽水域、珠江口水域、瓊州海峽水域,“一線”為長江一線水域(含西南山區水域)。
楊傳堂強調,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是交通運輸部門的重要職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實做到“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水平,實現水上交通安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