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剛過,以“抓隊伍、改作風、促行風”為主題的“隊伍建設年”活動就在青海省公安機關全面鋪開。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今年,省公安廳以“隊伍建設年”活動為主線,著眼制度防範,創新廉警舉措,通過繼續嚴肅整飭警風警紀,著力實現民警違紀違法現象明顯減少、作風明顯轉變、隊伍建設有新氣象的目標。
突出抓好廉潔從政教育被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各級公安機關將繼續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教育、中國夢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遵紀守法教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黨風廉政教育,不斷深化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主題教育活動。在繼續堅持原有聯絡點工作的同時,省公安廳領導班子成員還將建立行風建設聯點制度,並帶頭實行“三項負責制”,即對分管單位全面負責,對分管單位(警種)縱向負責到底,對聯點地區重點負責。以110接處警、派出所、車管所、刑警隊、出入境等窗口單位為重點,圍繞“酒、槍、車”等問題,各地將持續開展專項整治,嚴防民警酒後駕車、攜槍飲酒、工作時間飲酒和酗酒滋事等問題的發生。
以嚴管厚愛為著力點,省公安廳要求所有民警都要結合各自工作崗位實際,向組織簽訂不違紀違法的保證書。各級公安機關要充分利用入警培訓、晉陞培訓、崗位培訓、專題培訓等途徑,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執法素質。凡是民警包括領導幹部違令違紀的,視情先行採取停止執行職務、調離所在崗位、免職、責令辭職等組織措施,查實後依法依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嚴禁安排或默許警務輔助人員承擔應當由民警負責的執法工作,警務輔助人員違紀違法的,在《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出臺前,一律作辭退處理。對民警發生的違紀違法問題要嚴肅問責,視情追究直接領導、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責任;對公安機關發生嚴重違紀違法案事件或重大責任事故的,視情追究案發單位的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的責任,必要時追究上級領導的責任;對警務輔助人員違紀違法的,要追究負責管理的民警和所在單位領導的責任。
省公安廳要求,省、市(州)級公安機關必須全天24小時受理群眾舉報民警違法違紀問題,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核查處理,儘快答覆。全省公安機關派出所、窗口服務單位要在醒目位置公佈上級紀檢、督察電話、本單位負責人電話及公安廳監督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記者 建華 通訊員 倉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