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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大力破除不符合科研規律的經費管理規定

2021-07-29 16:26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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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下大決心,順應科研人員的普遍呼聲,大力破除不符合科研規律的經費管理規定。” 李克強總理在7月2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説。

當天會議部署進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李克強説,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針對科研人員突出關切,大力破除不符合科研規律的經費管理規定,解決好“最後一公里”的問題,更好激勵科研人員潛心鑽研。

要讓科研人員特別是搞基礎研究的科研人員,收入和研究領域的重要性相匹配

“現在一些科研經費撥給科研人員後,用在‘設備’上的比較多,用在‘人’上的比較少。” 總理説,“其實很多純理論的研究,能買多少設備啊?靠的主要是‘人’。”

他強調,要提高科研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和科研項目經費中用於“人”的費用,給予科研人員更大經費管理自主權。

當天會議確定,一是簡化預算編制,將預算科目從9個以上精簡為3個。將設備費等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對基礎研究類和人才類項目推行經費包乾制。

二是加大科研人員激勵,提高科研項目間接費用比例,科研項目經費中用於“人”的費用可達50%以上。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可提高到60%。科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於績效支出。擴大勞務費開支範圍,由單位繳納的項目聘用人員社保補助、住房公積金等納入勞務費列支。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不受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不作為核定下一年度績效工資基數。

三是加快項目經費撥付進度,項目任務書籤訂後30日內,要將經費撥付至承擔單位。項目完成後,結余資金留歸承擔單位使用,用於科研直接支出。從科研經費中列支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不納入“三公”經費範圍。

四是創新財政科研經費支持方式。按照國家確定的重點和範圍,由領銜科學家自主確定研究課題、科研團隊和經費使用。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實行“預算+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除特殊規定外,財政資金支持産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識産權由新型研發機構依法取得、自主決定轉化及推廣應用。

李克強説:“要讓科研人員特別是搞基礎研究的科研人員,收入和研究領域的重要性相匹配。”

科研項目由相關方面配備科研財務助理,提供預算編制、報銷等專業化服務,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

當天會議決定,科研項目由相關方面配備科研財務助理,提供預算編制、報銷等專業化服務,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相關人力成本費用可通過項目經費等渠道解決。

“讓科學家本人幹會計的活兒,把財務費用一筆一筆理清楚,確實是為難他們。一定要把科研人員事務性的負擔切實減輕。”總理説。“政策要為科學家服務,而不是設置障礙。”

會議要求,改進科研經費監管。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依規開展審計監督。李克強説,今天國務院常務會議定下來了這些政策,各部委此前出臺的其他具體規章、規定,如果有衝突要以此為準。

總理強調,各相關方面要狠抓上述措施落實,國辦加強督查。發現不合理、不到位的政策,還可以再次調整。“改革沒有止境。”他説。

“時不我待啊!”李克強説,“要下決心破除經費管理上阻礙科研人員積極性的各種條條框框,激勵支持科研人員沉下心來,用‘十年磨一劍’的精神,在基礎研究領域打牢基礎,為建設科技強國提供堅實支撐。”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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