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9日電(記者張旭東、毛曉梅)中國人民銀行9日對外宣佈,人民銀行已于近日批准首批兩家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單位: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各發行一隻資産支持證券。
這標誌著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已經進入資産支持證券的發行階段。
據悉,作為兩隻資産支持證券的發起機構,開行、建行分別以自己的信貸資産設立特定目的信託並委託信託公司管理,信託公司則以信貸資産支持證券形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受益證券,並以信託財産所産生的現金支付本金和利息。
其中,中誠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受開行委託)獲准發行不超過43億元的信貸資産支持證券;中信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受建行委託)獲准發行不超過31億元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本次批准發行的兩隻資産支持證券都屬兩家試點單位的第一期證券。
來自國家開發銀行的消息説,該行2005年第一期“開元信貸資産支持證券”的發行工作9日已正式啟動。這是國內首筆公募發行的非個人貸款證券化産品。
資産證券化,通俗而言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具有可預期收入的資産,通過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證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獲取融資,以最大化提高資産的流動性。作為一項金融技術,資産證券化在一些國家運用非常普遍。目前美國一半以上的住房抵押貸款、四分之三以上的汽車貸款是靠發行資産支持證券提供的。
我國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工作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由人民銀行等多個部門積極工作促成的。今年4月20日,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發佈了《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對資産證券化問題進行了規範。
人民銀行指出,開展信貸資産證券化將進一步拓寬我國債券市場的深度和廣度,對發展金融市場、維護金融穩定、應對金融開放的挑戰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按照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2006年以後,國內金融業對外資金融機構將全面開放。推動資産證券化業務的開展,一方面可以改善商業銀行的資産負債管理水平,提高我國金融系統的穩定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培養和提高金融機構從事資産證券化業務的水平和實力,以應對開放後更激烈的競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