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12月12日電(蒲振剛)2005年,甘肅省全面取消農牧業稅,在農業生産環節實行“零稅賦”。與改革前的“九五”期間相比,甘肅省2000萬農民減負總額達到13.2億元,人均65元。
從2000年開始,甘肅省就已選擇不同地域和經濟類型的涇川等五縣(區)進行了農村稅費改革試點,農民負擔平均下降了32%。
2002年春,甘肅省被確定為全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省之後,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省、市、縣、鄉四級都成立了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制定了《甘肅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方案》,逐級落實了工作目標。省財政還通過轉移支付,對縣級改革予以強勁的資金支持,確保改革後鄉、村兩級的正常運轉和農村義務教育的正常投入,確保全省農民每年實際負擔減少20%以上。
經過各級政府的共同努力,五年來甘肅農民年年有驚喜,家家減負擔:2002年,取消鄉統籌、農村教育集資;2003年,取消部分農業特産稅品目,農民實現了“戶戶減負”;2004年,通過降低農業稅稅率,取消農區牧業稅、牧區農業稅,取消農業特産稅;2005年全面取消農牧業稅。
為適應取消農牧業稅後縣、鄉財政收入大幅減少的新情況,甘肅省財政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則,不斷加大對縣、鄉財政的支持力度。僅2005年,甘肅省對縣一般性轉移支付就達到了33.7億元,比上年增加8.5億元,增幅33.7%,是實施轉移支付制度以來補助力度最大的一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