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各地區、各部門在扶貧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和國務院扶貧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精神,圍繞欠發達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貧困農民增收、完善扶貧開發機制等問題,積極落實各項政策措施,進一步做好扶貧工作,幫助貧困人口脫貧致富。
2005年中央安排各類扶貧資金230億元,重點向老少邊窮地區傾斜,集中用於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圍繞改善生産生活條件、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建設有關項目。根據中央、國務院要求,2005年各地普遍增強了扶貧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提前部署和開展工作,認真落實有關政策。各地積極探索扶貧開發新途徑,增強了扶貧工作的針對性。廣西、四川、陜西等10多個省針對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實施了易地扶貧工程。各地還積極動員和組織群眾參加直接受益的工程建設。吉林省以工代賑工程建設預計可吸納7萬農村剩餘勞動力,並支付勞務報酬1400多萬元,人均增收200元。海南、甘肅、青海等省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生態移民等工程積極整合扶貧資金和其他支農投資。在中央各項支農政策及扶貧資金的支持下,通過貧困地區幹部群眾的努力,各地扶貧工作的總體形勢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