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日前在北京發佈了《中國信貸人權利的法律保護》研究項目報告,指出我國目前擔保交易體系中存在的信貸人權利保護的有效性不足、可抵押資産範圍狹窄尤其是擔保過分依賴不動産等問題,既制約了擔保發揮推動經濟發展的作用,也影響了中國銀行業提高競爭力。
報告提出,進一步完善包括擔保物權制度在內的擔保交易法律制度。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大多數中小企業無法提供不動産作為借款擔保,動産形式的資産是它們的主要資産。
報告認為,改進中國動産擔保融資的法律、登記制度和擔保物權的實現方式,對於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提高銀行和商業信貸的質量,降低目前融資過分依賴不動産抵押對經濟生活産生的不良影響具有重大意義。
據介紹,《中國信貸人權利的法律保護》是中國人民銀行與世界銀行集團外國投資諮詢服務局、國際金融公司中國項目開發中心聯合開展的重點研究項目,核心是從法律與經濟金融關係的角度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中國的動産(包括權利)擔保物權制度。(記者趙茲 賀浪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