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月18日電(蔣文龍、潘海平)新農村建設的資金投入會不會“吃了上頓沒下頓”?城鄉統籌會不會雷聲大雨點小,以政績工程代替實效?面對這些現實問題,浙江省開始考慮從制度層面上作出安排,建立健全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健康有序地推進新農村建設。
日前,浙江省委副書記周國富在全省農村工作會議上提出,要根據形勢要求,建立健全新農村建設的十大長效機制。它們分別是現代農業建設機制、縣域經濟發展壯大機制、農民轉化機制、農村現代社區建設機制、農村公共事業發展機制、農村社會風尚優化機制、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機制、農村生態文明建設機制、農村社會管理機制和農民權益保障機制。
這十大機制中的每一個機制,都將由省裏出臺的多項政策、措施作為主幹。為此,浙江正在積極醞釀,準備出臺一批新的政策措施,內容涉及農村綜合改革和戶籍、勞動就業、土地管理、金融改革等諸多方面。對財政收入新增部分用於農村的比例,浙江也將作出明確的規定。此外,省裏要求從省到各縣市,都要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牽頭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以加強領導和工作研究。
此前,浙江省在發展農村方面也曾有過積極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經驗。2003年,浙江曾推出了全國第一個“城鄉一體化行動綱要”,啟動了聲勢浩大的“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並將建設、水利、農業、林業等部門開展的有關工程全部囊括其中,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城鄉統籌發展氛圍。據統計,近3年來,浙江在農村建設中投入資金413億元,其中各級財政投入約佔三分之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