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能挂羊頭賣狗肉
——隨九部門聯合督查組督查印象
甘肅省甘南州合作市政府越權行政,以“風險探礦”名義,擅自引進10戶個體企業以探礦之名行採礦之事,被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曝光。
2005年,貴州省遵義市毛石鎮也被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曝了光,主題是以採代探。
同一個主題,一年內兩上中央電視臺,恐怕也不多見。
從全國來看,以採代探之風已起。伴著這股歪風而起的,還有圈而不探、跑馬佔地的現象。
“我們圈下不少地盤,實際上是在保護國家礦産資源。”這是某省地勘局的聲音。
“我們在探的過程中採點兒礦,彌補經費不足,有何過錯?”這是一以採代探者的辯白。
好一番辯解的理由,錯就錯在探與採有著本質的不同。這其中問題究竟出在哪?
先來看看管理方。法律規定,探礦權發證在國土資源部和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兩級,絕大多數的發證在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督查發現的情況是,某省已有探礦權1000余個,而負責這項工作的只有兩人。他們的任務是對申請者報來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批,對每年探礦權人完成工作的情況進行審核。無論申報審批還是完成工作量的審核,都在紙上進行。申請人填好固定的表格,管理者依據填寫情況核對數字。督查組專家指出,應該杜絕這種紙上談兵的狀況,審核探礦單位完成工作量的最好辦法是附上施工作業圖。哪打了鑽,哪挖了槽,應該在圖紙上標明,以便隨時抽查。這是國外的慣例。遺憾的是,我們的工作還存在疏漏,缺少這方面的要求。省級管理如此,市、縣兩級的監管也不盡如人意。他們還抱怨對探礦權僅有監管權而無發證權。
再看地方政府。督查組見到聽到的情況讓人憂慮。一些地方政府忽視探礦規律,不曉得探礦是高風險,不足5%的成功率。探礦者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剛剛發現一點礦的痕跡,政府馬上要挖出來變成人民幣。他們採取的手法是“拉郎配”,強行招商引資進行開採,不服從者立刻被清理出局。更有一些個體探礦者,他們辦探礦證的目的就是採礦。而只要他們肯繳費,地方政府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能否認,受人員編制、專業構成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目前對探礦活動進行全面監管的確還存在困難,一些地方以採代探、圈而不探、不按勘查設計施工等非法行為還不能被及時發現、及時查處。但是,這不應該成為探礦權管不好的理由。
專家的意見是,迅速糾偏,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最起碼要讓探礦權人“幹什麼吆喝什麼”,絕不能讓“挂羊頭賣狗肉”的現象繼續存在下去。(記者 吳 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