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4日電(記者 杜宇)記者24日從建設部獲悉,建設部、人民銀行、銀監會三部門聯合採取措施,規範房地産抵押估價,防範銀行信貸風險。
據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産業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了保證房地産抵押估價順利進行,切實維護信貸資産安全,三部門聯合發出通知,從業務委託、房地産估價機構選聘、金融機構對房地産抵押貸款額的內部審核以及加強監管等多方面,規範抵押貸款估價,強調和細化對房地産估價機構和金融機構的獨立性要求。
這位負責人説,具體內容包括:商業銀行在發放房地産抵押貸款前,應當確定房地産抵押價值。房地産抵押價值由抵押當事人協商議定,或者由房地産估價機構進行評估。
房地産管理部門不得要求抵押當事人委託評估房地産抵押價值,不得指定房地産估價機構評估房地産抵押價值。
房地産抵押估價原則上由商業銀行委託,但商業銀行與借款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估價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房地産估價機構的選用,由商業銀行內信貸決策以外的部門,按照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擇優決定。
商業銀行內部對房地産抵押價值進行審核的人員,應當具備房地産估價專業知識和技能,不得參與信貸決策。商業銀行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房地産估價機構收取中間業務費、業務協作費、回扣以及具有類似性質的不合理或非法費用。
房地産估價機構應當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房地産估價規範和標準,不得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給予“回扣”、惡意壓低收費等不正當方式承攬房地産抵押估價業務。
這位負責人還説,房地産管理部門要定期對房地産估價報告進行抽檢,對有高估或低估等禁止行為的房地産估價機構和註冊房地産估價師,要依法嚴肅查處,並記入其信用檔案,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