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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西藏加大力度促使生態環境建設全面提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0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拉薩2月5日電(記者尕瑪多吉、格桑達瓦)“十五”期間,西藏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總量等生態環保指標都控制在計劃範圍內;新建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2個,晉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6個,保護區總面積居全國之首;加大了資源開發區的強制性保護力度,生態環境建設全面提速。

    據西藏自治區環保局局長張永澤介紹,“十五”期間,西藏加大了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力度,實施了長江上遊三縣天然林保護工程,完成退耕還林面積20萬公頃;開展了貢嘎機場周邊生態環境建設二期工程、阿裏地區獅泉河盆地第二及第三期治沙工程;實施了牧區草原建設與遊牧民定居等工程;加強了人畜飲水工程建設,解決了50余萬人和500多萬頭(只)牲畜的飲水問題;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近1萬公頃。

    西藏充分利用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保護區、生態示範區、環境優美鄉鎮四大工作載體,全面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通過全區生態環境現狀調查、生態功能區劃等基礎性工作,形成了《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現狀調查報告》和《西藏自治區生態功能區劃報告》,建立了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現狀數據庫。將西藏的生態功能區劃分為7個一級生態區、17個二級生態亞區和76個三級生態功能區,並編制了《西藏高原國家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

    按照《西藏自治區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五年間西藏新建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2個,晉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6個。截至2005年底,全區累計建立各類自然保護區38個,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9個、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6個、地縣級自然保護區23個,保護區面積達到40.83萬平方公里,佔全區國土面積的34.03%,居全國之首。“十五”期間,西藏還落實資金近2億元,實施了珠穆朗瑪峰、拉魯濕地等自然保護區建設項目。

    西藏還對資源開發區加大了強制性保護力度。“十五”期間共出動近千人次,對全區礦産、旅遊、藏藥材等資源開發活動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執法監督檢查,關閉了34家資源浪費嚴重、生態破壞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礦山。自治區人民政府還作出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在全區範圍內全面禁止開採砂金礦。

    “十五”期間,西藏積極推進工業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自治區確定的15家重點工業企業開展了污染治理,基本實現達標排放。同時全區共關閉污染嚴重的水泥生産線9條、小鋼鐵廠5家、小造紙廠4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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