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6日電(記者孫玉波)中消協近日發佈的統計分析顯示,2005年,多種形式欺騙消費者的投訴有所上升,投訴主要表現在利用廣告、電視、網絡、郵購等形式欺騙消費者。
一些經營者利用各種媒體進行誘騙營銷活動,誇大其詞,鼓吹功效,當消費者發現上當後,經營者攜款而逃,消費者損失無法挽回。
一些商品標價不規範,有的根本沒有標價,比如一些建材市場和集貿市場很少有明碼標價的商品,同樣的商品,不同的經營者,價格差別很大。
一些經營者在媒體上做廣告,騙取郵購商品費用。消費者匯款後,經營者不發貨或發假貨。在消費者查詢時,謊稱商品被海關暫扣需要另交費用,或者告訴消費者原來的産品已沒有,增加費用可以提供更好的産品,引誘消費者再次上當。
電視購物、網絡購物的實際效果與廣告宣傳不符,採取低價誘惑的手段推銷二手貨或殘次品,有些網站提供的産品説明誇大宣傳,消費者買到的商品與在網站上看的商品相距甚遠。而且網站的購銷合同一般採取格式化條款,如果消費者不想接受,就無法進行交易。對網上售出産品不承擔“三包”責任,退換貨條件苛刻,消費者想要退換,困難重重。
中消協有關人士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前應認真了解網站的資質,對生疏、冷僻的網站提高警惕,儘量選擇一些有保障的規模大的網站,爭取採用貨到付款的方式,避免權益受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