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2日電(記者張曉松)審計署今年將對6個中央國有骨幹企業領導人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同時繼續對省長和部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試點。
記者22日從審計署了解到,中央五部委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前召開會議,研究了今年主要工作任務。
審計署副審計長令狐安在會上説,今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點,一是起草《經濟責任審計條例》,爭取年底報國務院;二是著手研究企業領導人員和政府部門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逐步探索政府行政首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緊扣財政收支主線,將重大經濟決策、政府財政性投資、政府債務等作為主要評價內容;三是儘快規範省部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制定、報告、報送等;四是繼續開展省長、部長及中央國有骨幹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
去年1至11月,全國共對6020戶企業進行了審計,其中包括中央管理的重要骨幹企業11戶,共發現違規金額449億元;同時,對2.2萬名黨政領導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共查出違規金額350多億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