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謝登科、顧立林)連日來,教育問題成為兩會上代表委員的一個熱點。記者發現,每每談及教育亂收費問題,總有人會提及一個原因,就是教育投入不足。為此,記者專訪了財政部教科文司有關負責人。
國家財政到底撥給教育多少錢?
〔問題〕全國人大代表範軍等人問:這些年國家財政到底撥給教育多少錢?
〔回應〕財政部教科文司負責人:政府近年來對教育投入量每年都在加大。從1998年開始,中央財政將中央本級財政支出中教育支出所佔的比重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僅此一項,1998到2002年中央財政5年間新增加教育經費累計達到489億元。許多地方也比照執行了中央的“1個百分點”政策。2003年起,中央財政又實行了年初預算實現法定增長,執行中根據財力超收情況追加教育經費,確保全年實現教育經費法定增長。2004年開始各地普遍執行了這一政策。
經過積極的努力,我國財政性教育經費從1996年的1654.2億元增加到2004年的4465.9億元,8年間增長1.7倍,年均遞增13.2%;預算內教育經費從1996年的1211.9億元增長到2004年的4027.8億元,增長2.3倍,年均遞增16.2%,均超過了同期GDP年均遞增9.1%的水平。
“在現實的力量下,財政部門通過調整支出結構盡可能增加對教育的投入,已經做出了極大的努力,但是,亂收費並不見減少。”這位負責人説。
與此同時,生均經費也快速增長。1996年生均預算內教育事業費小學303元,初中549元,高中1088元。2004年,這些指標分別上升到:小學1129元,初中1246元,高中1759元,分別相當於1996年的3.7倍、2.3倍和1.6倍,8年間年均遞增17.9%、10.8%和6.2%。
2005年,中央財政將原列中央本級支出的部分教育科目在預算執行中下劃地方,相應地增加了補助地方支出,總量上比2004年仍是增加的。預算顯示:2006年,中央預算教育支出仍按照高於中央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的比例安排,預算支出比2005年的執行數增加144.11億元。
把教育亂收費的首要原因歸為投入不足與事實不符
〔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姜明等人問:如果財政撥足教育經費,是不是可以遏制教育亂收費現象?
〔回應〕財政部教科文司負責人:把教育亂收費的首要原因歸為教育投入不足的説法是不符合事實的。預算內教育經費的支出年均增長16.2%,8年增長了2.3倍,均超過了同期GDP年均遞增9.1%的水平,但教育亂收費並不見減少。必須認識到,在現實的國情和財力下,財政投入不足是我國整個社會事業面臨的共性問題,並不僅僅是教育部門一家的問題,而且將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存在下去。難道教育亂收費因此就可以永遠存在下去嗎?
據我們觀察,亂收費問題嚴重的學校,往往集中在發達地區或財政投入多的城市學校。國家發展改革委前不久公佈的8所亂收費問題學校,多數為城市學校。亂收費的存在,既有認識不到位、經濟利益驅動的原因,也有教育體制不健全、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地區發展不平衡以及監督檢查不嚴等原因。
這位負責人説,一邊是喊著沒錢,另一邊是資源配置人為失衡,辦學條件缺乏嚴格限制。他説,公共財政體制下,政府舉辦的是公立學校,只宜提供基本的辦學條件,但是目前國家對公辦學校辦學條件雖然有基本和最低的限制,但無上限限制,一些學校運用公共資源,超豪華配置設備和條件,遠遠超出教育發展的實際需要。
亂收的錢哪去了?
[問題〕全國政協委員胡葆森等問:亂收費的錢去哪了?是不是上繳了國庫?
〔回應〕財政部教科文司負責人:既然是亂收費,就是不合法、不合理的,財政部門不僅不贊成,而且堅決反對。根據了解,亂收來的錢,多數是暗箱操作,表現為以小金庫的形式亂收亂花。這些錢不可能走正常的途徑進入國庫。否則,納入了財政收支的大盤子,就必須由財政部門嚴格按照財政紀律統一支配使用,未必還給他們使用,這與他們亂收費的初衷是背離的,他們當然不會那樣做。這是個簡單的道理。
那麼,這些錢去哪了呢?“既然是亂收,肯定會亂花。由於教育收費監督管理制度不完善,沒有真正做到公開、透明,缺乏社會監督。一些地區學校收費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滯後,尚未做到收支脫鉤,加上一些學校財務制度不健全、支出標準不明確,因此,到底用在了哪,也難以説清楚。”
以下兩個方面是財政部門掌握的亂收費的一部分花錢途徑:
一是不顧國家規定,將學校收費收入與教職工津貼支出直接挂鉤。比如在中西部地區的一些農村中小學,按照“一費制標準”收取的雜費收入,本應全部用於學校運轉,但有將近一半被違規用於人員津貼補助和福利。
二是一些地方超規模建設的豪華學校所需投入,除了財政撥款以外,多為依靠向學生收費來解決,同時,為了籌措高額的運轉費用,還要向學生再收費,從而出現惡性循環。(完)